5月,多地以政策组合拳强化电动车安全监管!
随着电动自行车及低速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加,
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消防隐患与道路交通乱象成为城市治理痛点。
5月起,
多地以政策组合拳强化电动车全链条监管,
通过立法规范、源头治理、执法整治三管齐下,
为城市安全运行加码。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于2025年5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提出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条例同时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要求其对住宅区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行为。
5月1日起:河北悬挂白色临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其中,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5月1日起,悬挂白色临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5月1日起:甘肃康县开展“非国标”车辆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3月20日,甘肃康县发布《关于康县“非国标”车辆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2025年5月1日后,将对辖区上道路行驶的“非国标”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进行查处并依法强制报废。
5月1日起:河南济源全面开展电动四轮汽车专项整治自去年10月起,济源交警持续开展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至4月30日)治理初见成效。
自5月1日起,济源交警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四轮汽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查处,并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闪开来电温馨提示】
安全为先,
电动车合规使用不要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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