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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万科广场项目拖欠数十万货款多年,为逃避付款竟伪造农民工工资表提交法院

2022年12月,南宁一灯具店和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装总”)签订《灯具等采购合同》,承担深装总承包的长虹

2022年12月,南宁一灯具店和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装总”)签订《灯具等采购合同》,承担深装总承包的长虹路万科广场B1美食广场装修工程的灯具等供货工作。按照该《合同》,所有灯具检验合格后7日内付清全款。

其中,南宁市万科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万科”)万科北城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盖章签字,承诺对项目进度款进行监管。

但至今,深装总和南宁万科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30万元灯具款。

灯具店老板邓女士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投诉称,深装总为逃避付款,与业主方南宁万科恶意串通,通过虚构80余万元无实质劳务工资表,截留万科应付深装总的180余万元工程款,导致投诉人债权无法实现。

深装总是深圳一家老牌装饰企业,成立于1983年,曾获得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该公司原董事长李兴浩由于被指控“涉嫌挪用资金”,于2023年被深圳警方控制。

李兴浩也是志高空调创始人。

由于深装总未如约向灯具供货方南宁市兴宁区腾安达建材经营部支付灯具材料款,导致万科广场B1美食广场装修所需灯具未到。为了不影响开业进度,2022年12月9日,业主方南宁万科北城项目部、总包方深装总、供货方兴宁区腾安达建材经营部签订了一份《南宁万科城项目工程业务联系单》。

根据该《联系单》要求,为保证万科广场顺利开业,三方协商一致,灯具供应商先行把剩余灯具及墙面广告字运到现场并安装完成;决定设置三方共同监管账户,并由业主监管本项目剩余进度款及结算款发放,深装总承诺剩余未支付灯具货款(B1美食广场装修合同353349.80元),按每次进度款回款情况,根据灯具材料采购安装合同条款,优先按比例支付给兴宁区腾安达建材经营部。

南宁万科北城项目部负责人谢军在盖章栏签字注明:“已收到,深装总未履约,则进行三方监管”。

腾安达建材经营部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供货。2022 年 12 月 23 日,南宁市万科广场 B1 美食广场于顺利举行了开业典礼。但深装总支付给邓女士公司 10 万元货款后,剩余货款253349.8 元至今未再支付。

无奈之下,腾安达建材经营部将深总装和南宁万科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

2023年8月15日,福田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宁市兴宁区兴宁区腾安达建材经营部支付拖欠的货款253349.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以 253349.8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自2023年4月19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但判决后至今,深装总仍未履行一分钱。

2025年9月8日,邓女士向深装总相关负责人追款,该负责人表示,“款在万科”。

但南宁万科相关负责人却称,万科不欠深装总的钱。

该负责人还表示,“不要来找我了。(深圳福田区)法院不允许我们和供应商(腾安达建材经营部)解决。我们不能违抗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今年1月15日,腾安达建材经营部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执行局提交的一份《投诉函》显示,“深装总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付款,且其与业主方万科公司恶意串通,通过虚构80余万元“无实质劳务”工资表截留万科应付深装总的180余万元工程款,导致投诉人债权无法实现。”

该《投诉函》表示,万科声称已从180余万元中优先支付80余万元“劳务工人工资”,但万科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该80余万元,且该工资表存在无实质劳务、虚列人员、伪造签名等情形,不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真实工资”支付条件,不应从180余万元中扣除。

该《投诉函》提供的证据显示,该工资表中部分“工人”为深装总或万科在职员工,部分为深装总或万科已离职人员,并非实际提供劳务的农民工。

由于先期垫付了灯具货款和农民工工资,沉重的债务负担导致腾安达建材经营部无法经营,该经营部负责人邓女士的家庭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