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起诉:停止侵权,索赔51万元

近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演员赵丽颖以人格权受到侵犯,起诉重庆半糖攻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咖百世餐饮店及第三人河南微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该公司另一家位于贵阳市云岩区的门店,也因同样案由被起诉。
4月2日,记者实地探访了该公司在重庆的注册经营地,现场早已人去楼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案件处于庭前调查阶段,将于5月2日开庭审理。贵阳云岩区法院立案的案件,则在5月19日开庭。
赵丽颖起诉:停止侵权,索赔51万元
据了解,被赵丽颖起诉的餐饮企业为重庆半糖攻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糖攻势”),是一家咖啡品牌运营商,在全国多个省市设有连锁门店。 案件具体涉及两家门店,一家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另一家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案由均为人格权纠纷。


门店店员:
听说想找赵丽颖代言,
价格太贵没谈妥
记者在餐饮平台上搜索“咖百世咖啡”,显示该品牌在重庆、北京、上海、乐山、义乌等地均有连锁门店。 而其中重庆的观音桥店和四川美术学院店已改名为“咖乐驰咖啡”,但其Logo中的英文字母并没有变化。
律师释法:企业追求利益
违规使用明星肖像
可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小灿律师表示,对于公众人物来讲,如果被侵害了民事主体人格权,侵权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刘小灿律师进一步解释,明星人格权受到侵权的情形,通常是企业产品宣传中未经授权使用明星的肖像、姓名,或者作品周边的信息,这种情况就属于使用不合理,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刘小灿律师还表示,“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了被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不良行为,对融资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关于市场中为何有不少企业冒险借助明星效应实施侵权行为,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违法收益远远高于成本。 “有些企业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轻而易举就能多赚几百万销售额,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往往只有几十万。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现状,让许多企业心存侥幸。另外,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完全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多么严重的法律后果。” 要解决这一问题,胡磊律师认为首先可以加大惩罚性赔偿的力度。对于恶意侵权企业,可实施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其次,要加大对平台的审核监管力度,广告发布平台有义务对代言人的授权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审查不到位,就需承担连带责任。 刘畊宏被强制断播!抖音回应 不到5分钟,他进行了一场“教科书式”救援→热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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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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