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张青对孙二娘的三条约定有感
在《水浒传》中,菜园子张青为了制止自己的婆娘孙二娘通过十字坡这个黑店平台,过多杀戮过往行人,特意对她约法三章,规定了三类人决不要害他性命。
都是哪三类人呢?
第一类,僧道之人,理由是这类人都是清修之人,本身就没有享受世间太多物质财富,如果让他们枉死在自己手中,天理难容。
第二类,娼妓之人,理由是这类人都是靠出卖皮肉、逢场作戏、小心翼翼从那些达官贵人手中赚取了一点辛苦钱,如果对这类人下手,则会被天下好汉耻笑。
第三类,则是来自各地的戴罪犯人,理由是这其中大多都是好汉。
前两条还好理解,毕竟是盗亦有道。
可是第三条,怎么看怎么觉得充满了太多讽刺味道。
按理说,成为罪犯、被押送到其他地方的服刑之人,不都是恶人做尽了伤天害理之事才会罪有应得吗?何以罪犯的身份,反而成为甄选好汉的标签了?
从这个细节,其实不难看出,彼时的社会已经发生了黑白颠倒。
被审判和发配的,不再是真正的罪犯,而是因没有资源、门路,而被冤屈的好汉。
相反,那些真正犯了弥天大罪,丧尽天良之人,却因为有关系有门路,非但不能被绳之以法,反而还能够继续逍遥世间,任何人都奈何不了他。
比如高衙内之流。
话又说回来,张青所说的前两类群体,不也是以普通群体为主吗?
那些真正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又怎么会让自己身边的人去当僧道,去当娼妓呢?
说来说去,张青其实就是让孙二娘对这一类人抬一下手,他们这类人统称为社会最底层人士。
我为什么突然想到张青和孙二娘的这段约法三章呢?
因为,这个真的很难不令我将之和最近发生的“董小姐”、“4+4”事件联系在一起。
在整个水浒传世界中,世间的规则条款,都是为普通民众所制定,而总有一部分人,可以凌驾于这一切之上。
这类人有特权,有背景,他们所处的位置是普通人几辈子也难以企及。
众多梁山好汉之中,宋江算是比其余好汉眼界开阔、长远一点,他似乎看到了社会中的矛盾,但是却没有看到这些问题背后深层次的根源核心在哪里。
他满以为只要自己能够跻身皇帝之侧,成为那些凌驾这一切之上的群体中的一分子,就可以凭自己的影响力,去慢慢改变这个糟糕透顶的社会。
宋江还是太天真了。
难怪教员在看过《水浒传》后,这样点评道:
“这本书好就好在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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