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商卖两盆茶花遭索赔5万 植物新品种权成隐形雷区
驻马店崔姓花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以每盆100元价格售出的两盆"夏日七心"茶花,竟会招致5万元的高额索赔。据了解,该品种茶花进货价仅为80元,单从交易金额看,这不过是一笔再普通不过的小本买卖。
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保护力度不亚于专利技术。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受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
许多花商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就能规避法律风险。实际上,即便商品来源合法,若销售的是未经授权的受保护品种,同样构成侵权。侵权赔偿金额通常远高于交易额,这正是小商户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点。
小商户如何规避法律风险面对日益严格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花卉经营者亟需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首先,务必妥善保存所有进货单据和付款记录,建议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这些凭证是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关键证据。
其次,定期查询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新品种保护名录,了解哪些植物品种受到法律保护。这项工作看似繁琐,却能有效避免无意中销售侵权品种。最后,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务必加入"知识产权担保"条款,明确约定若因品种权问题产生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从源头把控经营风险在日常经营中,花商应当养成主动询问新品种权状况的职业习惯。每次进货时,都应向供应商确认"这个品种是否具有专利保护",这句简单的问询可能为企业避免巨额损失。同时,建议建立供应商白名单制度,优先选择能提供完整知识产权证明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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