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两人被执行死刑

闽南网 3个月前 (01-23) 阅读数 2739 #推荐

1月22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贩卖、制造毒品的罪犯高超、黄海毅执行死刑。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临刑前,高超、黄海毅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高超、黄海毅伙同他人制造大量甲基苯丙胺(冰毒)并售出部分。2020年6月,公安人员在多个制毒场所共查获甲基苯丙胺晶体和粉末39000余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固液混合物92000余克,以及制毒原料、制毒工具。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高超、黄海毅购入约150千克氟胺酮先后多次向他人贩卖。2020年6月,公安人员在多个场所共查获氟胺酮56600余克。

2021年12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高超、黄海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高超、黄海毅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高超、黄海毅伙同他人非法制造、出售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二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依法核准高超、黄海毅死刑。

来源|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

评论列表
  •   用户15xxx43  发布于 2025-01-24 13:56:32  回复该评论
    有多蠢的人才会去贩毒啊,抵死!去偷去抢不好吗?
  •   大智若愚  发布于 2025-01-24 07:12:04  回复该评论
    为了贪欲,总有人在挺而走险,以身试法,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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