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用工程款买车买房,拖欠农民工528万元!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来是指一个地方的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结果有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打起“靠山吃山”的小算盘。
1月22日,据媒体报道:余某斌从2016年至2021年借用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承包了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工程项目。
结果工程款下来后却用于买车买房、其他工地项目建设及个人消费,拖欠了180名农民工工资528万余元,工人多次讨要都拒绝支付。
后来检察机关介入,经过调查发现,截至2022年1月,房地产公司已拨付工程款金额1.58亿余元,其中余某斌签收1.24亿余元,足以支付涉案工人工资。
余某斌在获得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包含工人工资的工程款后,将该款项用于购车、购房和其他工地项目建设及个人消费,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有支付能力却未向涉案农民工发放工资。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余某斌提起公诉。
人社局介入后给余某斌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可是却依然拒绝支付拖欠工资。
包工头余某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而余某斌的家属则代为支付48.9万元、经过检察院的房地产公司垫付163万余元、拍卖竣工房产,这180名农民工都拿到了本就属于自己的工资。
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丧尽天良,买车买房,根本不过180名农民工的死活,结果最后只是被判了两年半,不知道这个惩罚,能不能震慑到哪些黑心的包工头们。
当然靠山吃山的还不止这个,还有下面这个。
检察日报正义网1月21日报道,扬州市某国有餐饮公司的吕某利用其在人事部门工作的便利条件,将自己父母名字加到员工工资表中,冒领工资8年。
为通过上级审核,吕某先将电子表格中有其父亲姓名的一栏隐藏起来,发给办公室主任初审,再将显示了父亲姓名的纸质工资表交给办公室主任签字。看到办公室主任已经签了字,门店店主和其他负责审核的领导一般也就直接签字通过审核。吕某成为人事部门总监后,还将其父母“月薪”调至9000元,通过这种方式共套取公款125万余元,2024年11月5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