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带货有毒减肥药致惨剧,检察官提醒——

北京日报客户端 2小时前 阅读数 0 #推荐

时下,“网红经济”“直播热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从“亲们”到“韭菜”的背后,是网红带货有毒减肥药大揭秘,也是平台的不作为、商家的无底线和主播对生命的漠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市检一分院检察官就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赵某系一平台网红主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某宝上发现了一款瘦身糖果,服用该减肥药后,虽然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等症状,但确实有瘦身效果。赵某认为这是巨大的商机,遂从某宝店家处以20元每盒的价格大量购进该“减肥糖”,并在直播间将其打造成了每盒298元的网红产品。赵某巧舌如簧,加之冠名国家药监局的“伪证”,引得粉丝们纷纷下单。

然而,惨痛的事情发生了。小李刚分手,自认是因不够瘦不好看所致,看到主播赵某的推荐,便心动下单。收货当天,小李即吃了3颗“瘦身糖果”,没想到不久后就出现恶心、呕吐、面白、唇发紫等症状,被同事送医急诊。经检查,小李为西布曲明急性中毒导致多脏器衰竭,多项指数严重超标。历经5天的抢救,小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瘦身糖果”进行检验,发现其中含有大量西布曲明。而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年西布曲明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赵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万元。赵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要了解法律规定,以及自身权利和维权途径;增强辨别能力,经理性筛选后再购物,不盲目轻信带货主播;遇消费纠纷,及时留存证据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求助。

对于带货主播来说,应主动接受法律教育,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犯罪;要诚信经营,如实宣传,坚守经营底线。

经营商家勿贪一时之利“因小失大”,要严格遵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产品服务符合法律要求;真实明示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购物平台则要完善审核机制,严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和不良商家进入平台;优化技术措施,有效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强协作配合,与司法机关紧密协作,加大力度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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