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若中国不偿还清朝的债务,美国也将不承认欠华的几千亿债
强盗逻辑!清朝的债,怎能由新中国还?
2025年,美国国债规模已超过36万亿美元,面对日益严峻的美债危机,美国部分政客竟然打起了歪主意。
其实,早在2020年的时候,美国国会就试图翻出清朝时期的旧账,以此抵消中国持有的数千亿美元美债!
这种无视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荒谬行径,不仅不会解决美国的债务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损害美国的国家信用,引发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美国这种“借新债还旧债”的把戏,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美国这帮人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美国翻旧账:想赖掉中国的钱?
2023年的时候,实际数字是7707亿美元,这帮人连数字都搞不清楚,或者故意夸大,可见其用心。
清政府与美国之间的历史债务问题主要涉及清末为修建铁路和应对战争赔款所举借的外债,这些外债包括1911年的湖广铁路债券、1913年袁世凯时期的“善后大借款”、庚子赔款等等。
而其中,最为典型外债的当属于湖广铁路债券,这也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涉及晚清铁路建设、国际金融纠纷及国家主权豁免等多个方面。
清末为镇压南方起义并巩固统治,计划修建湖北、湖南境内的粤汉铁路和川汉铁路(统称“湖广铁路”),190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但因资金短缺,决定向外国借款。
1911年,清政府以两湖厘金、盐税为担保,委托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发行总额600万英镑的债券。
据合同条款所称,湖广铁路债券年息5%,期限40年,由外国银行代理发行,邮传部尚书盛宣怀签署。
这笔借款名义上是发展建设,实际上附加了很多苛刻的条件,比如割让关税、抵押国家主权等等,充满了殖民主义的色彩,说白了,就是列强对衰弱的清王朝进行经济掠夺的工具。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倒台,这笔债务自然落到了北洋政府的头上,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领导的北伐战争取得胜利,北洋政府彻底覆灭。
与此同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完成了短暂的形势统一,而这笔债务也自然又转到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手里。
1931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政府财政崩溃,无力偿还外债,1936年起,这笔外债就成了无人支取利息,1951年本金到期时也无人要求偿还。
而且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据国际法中的“主权继承豁免原则”,明确表示不承认清政府及民国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和债务。
然而,美国一些债券持有人却根本坐不住,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迎来了建交关系,在这个节骨眼上,几个美国人却坐不住了。
1982年,美国法院更是作出缺席判决,要求中国赔偿4131万美元及利息,中方对此坚决拒绝。
我国政府表示,中国主张国家行为不受外国法院管辖,且清政府发行债券属“政治性借款”为镇压革命,属于国际法中的“恶债”,新中国无继承义务。
借款本质是列强侵华产物,非纯粹商业行为,“中华民国”政府虽曾承认该债务,但新中国通过革命推翻旧政权,债务关系已终止。
1983年,经中国外交部多次交涉并提交法律备忘录,美国国务院介入后,联邦法院于1986年撤销原判。
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原告上诉,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此案确立了中国在国际法中的主权豁免立场,并避免了后续类似诉讼的连锁反应。
谁也没想到,美国竟然在近年来多次把这件已经翻案的事情旧闻新提,可以说是?恬不知耻、无耻至极。
美国人其实就是在玩一场损人不利己的危险游戏,因为在“湖广铁路债券”的结构中,债券的签署方是“大清帝国”财政部,担保人是“粤汉铁路总公司”。
这些债务应该由清政府承担,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当然如果按照美国人的思维,那么,美国在清朝时期所做的种种事情是否应该赔偿给我们呢?
是1844年清政府与美国的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是华工为美国修建铁路,却在竣工合照中没有一个华人的存在。
甚至在1882年,美国颁布《排华法案》,禁止华工入境,导致在美华人被任意罚款、限制居住,甚至遭屠杀。
这些是否应该赔偿呢?
美国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损害了全球投资者的利益,动摇了国际金融体系的根基。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应该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而不是肆意破坏规则,将经济问题政治化。
如果美国继续一意孤行,最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到底,中国不欠美国的旧债,美国却想赖中国的债,谁在讲法,谁在耍赖,国际社会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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