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那些事!
前段时间,首辅工程设计给当地法院发了函件,大意就是说法院限制我们设计院上诉权利,单日限制3件案件,每月限制5件案件不合理。
如果贵单位愿意准备充分资金自愿为当事人偿还我们资金,承担不履职给我们带来损失赔偿我们也欣然接受,就是下面这个函。
然后过了一天,又给当地的法院发了感谢信,可能意识到之前发的联系函确实不太妥当,如下图。
这次该设计院又给当地发了法院发了函,让法院答疑该设计院起诉四川省住建厅案件中的疑点,确实很猛,是个猛人,如头图。
希望当地法院从执法程序、立案程序、送达程序和法制审核程序四个方面进行答疑。
比如执法程序方面,有以下疑问:
(1)监控视频显示内容出示证件的执法人员的人数是否的确为贵院认定的两人?
(2)未出示证件的“执法人员”强行执法是否程序合法?
(3)未出示证件的“执法人员”在未经过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情形下控制办公电脑、档案室、财务资料是否的确“未对首辅公司的相关权益造成实质影响”?
(4)现场检查笔录中签字的执法人员是否与出示证件的人员身份一致,这一事实是否已完成法庭调查?如不一致,是否程序合法?
其他三个方面就不罗列了,该设计院建议当地法院4月30日给予答复,挺厉害的,完整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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