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格力空调器专利无效审查决定结果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件发明专利权无效纠纷一审结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4)京73行初7198号行政判决,驳回原告陈俊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66733号无效审查决定的诉讼请求。在该决定中,格力电器拥有的第201110238207.9号“电机固定结构及具有该电机固定结构的空调器”发明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在此次行政纠纷一审前,该专利还被其他无效请求人发起两轮无效宣告申请,但均以主动撤回申请结案。另外,该专利还在早前的侵权诉讼中为格力电器赢得了赔偿。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