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救:太平保险理赔不按合同来,我该怎么办?
2月7日晚6时,太平保险双鸭山支公司理赔经理给了我一个所谓必须要签理赔审核通知书,看到之后我真是无奈了,一边说我没有重大过失,一边又按自己的核保规则而不是合同来处理,突然感觉,太平保险,法律离你有多远,理赔就有多难。
我在去年六月份在双鸭山太平保险公司投保,10月下旬拿到单位体检报告后在4家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后,最终选择在哈医大三院做了肺部占位手术,因我在手术前告诉医生病情没有任何症状,是通过体检报告发现的,太平保险公司遂以此为理由拒保,我在此后向太平保险提供了多份证据和证人,太平保险也认为我并不存在重大过失,但最后依旧给我一个二选一的决定,我和太平谈法律谈合同,人家和我谈内部核保规则,这个内部核保规则竟让投保人连看一眼的权利都没有,真的,理赔太难了,太平现在给我的两个选择是要么接受协议赔付60%,排除3项身体部位,要么解除合同,不同意就直接解除合同,期限还剩下5天,但这几天人家要放假,理赔经理一个劲让我去协议上签字。
我当时选择太平保险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一家所谓央企,既无法律意识,也没有公平对待投保人的社会责任感,在毫无道理的情况给投保人一个二选一的粗暴选择题,大家遇到过同样问题吗?我该怎么办?如果真走诉讼的话能打得过财大气粗的太平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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