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奇受贿超千万,领刑十年六个月,为“佩奇”案画上句号
江西新余法院披露,4月8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随着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的一审宣判,这场历时数年的腐败窝案终于落下帷幕。毛奇因受贿115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下属、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此前亦因受贿罪获刑三年。这对曾被坊间戏称为“佩奇组合”的腐败官员,用他们的堕落轨迹为基层权力监督敲响警钟。
法院审理查明,毛奇在2012年至2024年间,利用担任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银行贷款等领域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逾1150万元。其犯罪链条呈现典型“三交叉”特征:一是涉及工程招投标、资金审批等经济领域权力寻租;二是通过干预干部任用、财政拨款实现利益输送;三是挂职期间仍利用原职务影响力延续腐败网络。
与其存在关联的李佩霞案则暴露基层“蝇贪”特点:作为乡镇“一把手”,其通过土地流转、扶贫项目等“小微权力”受贿,虽金额不大,却直接侵蚀群众获得感。
毛奇案的特殊性在于其腐败行为贯穿挂职与实职多个阶段。2012年挂职万年县委常委期间,其已开始培植地方势力;2016年转任县长后,通过“影子审批”(即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非分管领域决策)扩大权力半径;至2020年升任县委书记,腐败网络已深度渗透县域经济命脉。这种“挂职铺路、实职变现”的路径,揭示挂职制度监管漏洞,部分干部将基层锻炼异化为权力扩张契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毛奇与李佩霞的关系,暴露了某些基层官场的畸形生态,上级官员利用职权胁迫或利诱下属,形成人身依附关系。李佩霞案并非孤例,此前江西安远县长李秋平也曾被曝猥亵女干部,类似事件频发说明某些地方官场仍存在“权力性剥削”的痼疾。
李佩霞案最引人质疑的是,她在2023年6月就被举报,但万年县纪委直到2024年5月才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外界质疑,若非李长柳的公开举报和省纪委介入,此案可能被“压案不查”。这种监督滞后甚至失效的现象,暴露出基层反腐仍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的干扰。
毛奇被判十年六个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然而,此案仍留下待解之疑:一是毛奇的受贿涉及多个领域,是否有更多官员参与其中?二是年轻干部为何在权力面前迅速堕落?监督机制如何真正落地?这些问题值得深思,需要将问号拉直。
总之,毛奇案的宣判,为“佩奇”风波画上了法律层面的句号。然而,此案揭示的基层权力失控、官场生态异化等问题,仍需要更深入的制度性改革。
真正的反腐,不能仅依赖“网络举报倒逼查处”,而应建立常态化的权力监督机制,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唯有如此,才能避免下一个“毛奇”的出现,让基层政治生态真正回归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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