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啊!
东航通报:机闹者欧某某已确认身份,
行为扰乱民用航空器秩序,侵犯员工权益。
东航已报案,欧某某所属航司已暂停其承运服务。
3日,东航发布通报,确认机闹者欧某某的身份,并认定其行为的性质。
这几天,东航MU6741航班上的一幕让无数人血压飙升。9月28日深夜,合肥飞大连的航班上,乘务员推餐车送饮品时不小心碰到了旅客欧某某的手肘。没破皮没红肿,乘务员当场反复道歉,乘务长也赶来安抚,冰袋敷上,态度够诚恳了吧?
欧某某不干。当场辱骂乘务员,言语极其难听,还做出威胁和脚踢的过激动作。有目击者说,涉事空姐被逼到下跪道歉。一个大男人,因为手肘被餐车轻轻碰了一下,把一个小姑娘逼到跪在客舱里。
职业尊严被踩在地上摩擦。
东航这次没和稀泥。10月3日的通报信息量很大:证据固定完成、事实核查结束、法律评估到位,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依据旅客承运管理制度,暂停为欧某某提供承运服务,对当事乘务员予以关爱慰问、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东航把欧某某拉黑了,东航系的飞机他以后别想坐了。
但拉黑只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很多人没搞明白,“暂停承运”只是航司层面的处置,公安那边的法律后果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轻则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到10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律师明确指出,欧某某的行为同时涉及公然侮辱他人和扰乱航空器秩序,公安机关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机闹”典型案例中,霸座旅客被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不罕见。
更值得关注的是,民航局从2018年起就建立了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这份全国统一的名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自动移除。一旦上榜,购票、值机、安检环节都会触发提示,航司有权拒绝承运。换句话说,欧某某要真被记进去,未来一年内坐飞机出行基本寸步难行。东航拉黑只是企业行为,进了全国黑名单,那才叫真正的“全国禁飞”。
有人可能觉得,不就是骂了几句、踢了两脚吗,至于吗?至于。飞机在万米高空飞行,客舱秩序直接关系飞行安全。2017年,海航两名乘客强占头等舱并殴打空乘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每一条规定的背后,都有血的教训。
再说一个很多人忽略的细节。欧某某本身也是航空从业人员。一个同行,比普通旅客更清楚客舱秩序意味着什么,更清楚乘务员在航班上承担着怎样的安全职责。他偏偏选择了最难看的方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话放在他身上一点不冤。
今年4月“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把“机闹”入刑的标准划得明明白白。在飞机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足以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在飞行中的飞机上实施暴力行为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也作出了具体列举。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7月1日起施行,增设安全保卫专章,构建多层次惩戒体系,明确规定危害民航安全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这张网越织越密,就是冲着那些把飞机当自家客厅的人来的。
回头说这件事本身。一个餐车碰手肘的轻微服务摩擦,正常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跟乘务员说一声“没事”,或者下飞机后通过官方客服反馈。维权渠道畅通得很。欧某某偏不,他要的是当众羞辱一个服务人员来获得某种扭曲的满足感。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面对比他强壮的人,他敢这样吗?面对能决定他命运的领导,他敢吗?他不敢。他选择了一个在万米高空必须保持微笑、不能还嘴、不能还手的乘务员下手。这种精准的“霸凌选择”,比单纯的冲动更让人恶心。
央广网此前发过五问,其中一问直指核心:安全员有强制权力,为何没有立即出手制止?业内人士分析,民航业长期形成的投诉和满意度考核压力,让一线员工不敢拒绝不合理要求,怕被投诉、怕扣绩效、怕停飞。“旅客至上”变成了“旅客说什么就是什么”,服务变成了单方面的忍让。
这种忍让文化该到头了。
东航这次站出来报案、拉黑、提供法律援助,给了所有一线员工一个信号:你的尊严,公司来兜底。这个头开得好。其他航司跟不跟?整个行业能不能借这次机会,把“谁闹谁有理”的歪风彻底刹住?这才是比单个处罚更有价值的追问。
飞机是密闭的公共空间,几百号人的安全系于机组一身。乘务员不是谁的情绪垃圾桶,更不是谁的出气筒。花钱买机票买的是运输服务,不是践踏别人尊严的特权。
这个道理,有些人需要法律来教会他。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文章综合人民日报、光明网、澎湃新闻、央广网、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新浪新闻等媒体2026年10月3日至4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