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詹姆斯离开湖人,最想加盟的球队其实是尼克斯。因为尼克斯队有麦迪逊篮球圣地,还是大都市,有利于他的商业版图,他曾经希望穿着尼克斯的球衣退役。但一切在尼克斯夺得总冠军后改变了,他不想被人说是搭便车。他来到了费城76人队,他在尼克斯有房子,选择乘坐飞机进行通勤,勒布朗选择了一位有20年经验的飞行员来驾驶这架飞机,应该有足够的安全性。
勒布朗认为尼克斯是他打过篮球最棒的地方之一。无数次想像在尼克斯队打球。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在纽约的生活,他计划住在纽约,利用40至45分钟,坐直升机到费城参加比赛和活动。就像周二的76人队的训练中,队友西蒙斯正在接受采访,耳边传来一架直升机的嗡嗡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