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强奸案程序引争议
支持。 14岁到16岁,正是世界观、价值观剧烈动荡的年纪。所谓‘违背意志’、‘非亲历不可知’,对成年人来说或许是清晰的证据逻辑,但对心智尚在塑形的少年来说,可能只是一场情绪冲动的过山车。用成年人的证据规则去套未成年人的冲动,最后得出的结论,很可能既没有惩罚真正的恶,也没有保护真正的弱。” 一个16岁的少年,因为一次早恋越界,被贴上了‘强奸犯’的标签,三年刑期,全网热搜。他19岁出来,要么被彻底社会性死亡,要么在仇恨里走向极端。我们口口声声说‘保护未成年人’,结果是用一个未成年人的毁灭,去安抚另一个未成年人的家属。这究竟是司法正义,还是另一种形式的未成年吞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