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钱兴良二审判死缓后,于三花的母亲当庭就喊冤,指责法官收了黑心钱,袒护钱兴良。
八年后,当闺女于三花三更半夜摸回家,一顿狼吞虎咽后告诉母亲自己的经历后,于母对钱兴良这个前女婿可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
听到闺女说要去把钱兴良救出来,于母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当年我们砸了他的家,抢了他家东西,逼着他妈还了一千三百块钱”。
你若救他,那这些钱跟东西,咱拿啥还。
最后还加一句“反正他是国家抓的国家判的,跟咱没关系”。
看吧,有时候民众的意愿,可是带着浓厚的个人利益的;
所以做为代表国家的公检法,特别是整理证据起诉的检察院,与一锤子就能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审判长,在人命关天的案子上,真的不能像梅芳一样,为了自己的面子 ,就拿基本做依据。
钱兴良是幸运的 他遇到了夏英杰。
若不是夏英杰找了陆则铭,若不是陆则铭有那种弄清一切不怕苦的恒心;
那即便袁亦方再牛,他的案子不会被其看见,更不会有那么精准的辩护。
那样,钱兴良早就像杜晓辉似的被毙了。
若是被毙了,即便于三花回来,也是于事无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