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者说: “男女能否发生不正当关系,基本上取决于女方。那些偷腥的,出轨的,搞婚外情的,只要女人不同意、不松口、不默认,那么无论男人怎样纠缠都是徒劳。别扯什么男人太渣、男人脸皮厚、男人不正经什么的,其实大部分不正当男女关系,通通都要女人同意才有可能发生,只要女人明确说了不,男人若还敢得寸进尺、肆意妄为,那么就属于违法了,就得乖乖地进去踩缝纫机。” 现实里最常见的戏码,就是男人出轨被抓,第一反应就是“是她勾引我的”。好像他自己多无辜似的。可你想想,他不愿意,谁能逼他?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道理谁都懂。 别人递过来的酒可以不喝,不该去的场合可以不去,不合时宜的邀约可以直接拒绝,说到底还是自己心里没数,立场不坚定,出了事就想把锅甩给别人。 别觉得“勾引”是个多有力的理由,法律可不吃这一套。就算真有一方主动示好,最终做决定的还是自己。就像有人在路边放了钱,你可以选择拿也可以选择不拿,拿了被抓,总不能怪钱不该放在那吧? 出轨这事同理,诱惑处处都有,但守不守得住底线,全看个人的自控力和责任感。那些把责任推给女方的男人,本质上就是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想找个替罪羊减轻自己的愧疚感。 而且法律上对“同意”的界定很明确,不是沉默就是默认,也不是半推半就就算同意。只要女方明确表达了拒绝,不管是口头说不,还是用行动反抗,男方再继续就是违法。 就算当时没激烈反抗,事后能证明自己是被迫的,同样能追究责任。民法典里也说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出轨本身就违背了这个义务,要是情节严重到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还能要求损害赔偿。 更有意思的是,那些甩锅“被勾引”的男人,往往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出轨的前提是自己先有了背叛的心思。 婚姻里的忠诚从来不是靠别人监督,而是靠自己坚守。要是真的对婚姻负责,对伴侣忠诚,就算有再大的诱惑,也会主动远离。 反过来,自己心里早就蠢蠢欲动,遇到点机会就顺水推舟,事后还想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难道一句“被勾引”就能抵消自己背叛婚姻的过错?就能抹去对伴侣造成的伤害?显然不能。感情里的事或许复杂,但责任划分很简单,谁做了错事,谁就该承担后果。 法律既保护女性不被强迫,也不会纵容任何一方背叛婚姻。那些以为把责任推给别人就能全身而退的人,不仅道义上说不过去,真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法律也会站在无过错方这边。 说到底,出轨没有任何借口可找。与其事后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如一开始就守住底线。 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珍惜,忠诚不是说说而已,而是体现在每一次的选择里。别等到东窗事发,才想着用“被勾引”来洗白自己,这种说辞既骗不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最后只会落得个既失德又可能违法的下场,值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