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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内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今天受访时狡辩称,昨天她在立法机构签到转身时,有几位

台湾地区内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今天受访时狡辩称,昨天她在立法机构签到转身时,有几位媒体朋友碰到了她的胸部,第一次碰到以后她觉得这是无意的,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碰到后,她觉得可能媒体在推挤的过程当中造成了这个困扰,所以她又跟媒体讲,是不是麻烦你后退一点。但是她只针对碰到她胸部的媒体。 这番话一出来,岛内舆论直接炸了锅。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算什么“困扰”?一个堂堂的内务部门主管,在公开场合被拍到疑似肢体接触争议,不去检讨现场秩序,反倒急着撇清责任,还特意强调“只针对碰到胸部的媒体”,这说法听着就不对劲。 咱们先把场景还原一下——立法机构签到时段,本来就是记者们抢新闻的关键时刻。摄像机、麦克风、录音笔往前凑是常态,人多的时候难免磕磕碰碰。刘世芳说自己转身时被碰到三次,第一次觉得无意,后面两次才意识到是推挤造成的困扰。 可问题在于,既然知道是推挤导致的意外,正常反应不该是先提醒在场所有人注意保持距离吗?毕竟记者们围着的可不止她一个人。结果她偏偏只点名“碰到胸部的媒体”,这不就等于把焦点从“现场秩序混乱”转移到“特定部位被碰”上了? 更让人疑惑的是她的身份。内务部门负责岛内民政、警政、消防这些和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平时总摆出一副“为民服务”的姿态。现在自己遇上点小摩擦,倒先计较起性别和身体接触的细枝末节,这和她口口声声说的“公务担当”实在对不上号。有网友翻出她过去的发言记录,发现她曾多次强调“公职人员要以同理心对待民众”,可这次面对媒体的无心之举,同理心好像全不见了,只剩急着划清界限的防御姿态。 再说现场的合理性。立法机构的签到区本来就狭窄,记者们为了抢第一时间的新闻,挤在前头是职业本能。就算真的有肢体接触,大概率是人多混乱下的意外。刘世芳作为资深政治人物,按理说对这种场面见多了,处理起来应该有更成熟的方式。比如当场请工作人员疏导人群,或者事后通过办公室发声明呼吁媒体注意采访秩序。但她偏要在镜头前用“碰到胸部”这个说法,把一件普通的拥挤事件变成了性别敏感的争议话题。 这里面有个很微妙的心理——一旦扯上身体部位的接触,公众的关注点就会从“事件本身”跑偏到“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刘世芳反复强调“第二次、第三次碰到”,还特意说明“只针对特定媒体”,看似在解释,实则在强化“被冒犯”的印象。可如果真觉得被推挤得不舒服,为什么不当场请所有媒体后退,而是只针对某几个人?这逻辑说不通,反而让人怀疑是在利用性别议题转移视线,回避对现场管理责任的追问。 岛内一些媒体人说得直白:记者的工作就是靠近新闻源,肢体接触在拥挤场合很难完全避免。公职人员既然选择站在聚光灯下,就得接受这种职业特性带来的不便。刘世芳现在的做法,更像是在把正常的职业风险包装成“个人困扰”,既没反思公共场合的安全管理有没有漏洞,也没体谅媒体工作的实际难度,反而用细节描述给自己塑造“受害者”形象。 还有个细节值得琢磨——她提到“第一次碰到是无意的”,后面两次才觉得是推挤造成的困扰。也就是说,第一次接触发生时,她并没有立刻警觉,直到重复发生才意识到问题。这说明当时的环境混乱程度可能超出了她的预期,也侧面反映出立法机构的公共空间规划存在缺陷。但这些问题都被她一句“碰到胸部”带过去了,公众的注意力全被吸引到性别争议上,真正该讨论的“公共秩序维护”“公职人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反倒没人深究了。 其实换个角度看,这事要是发生在普通职场,同事之间不小心碰到身体部位,大家顶多说声“不好意思”“下次注意”,哪会上升到要特别点名、公开抱怨的程度?刘世芳作为部门负责人,处理问题的方式却像在演“苦情戏”,把简单的意外复杂化,把职业风险个人化,这和她平时展现的“干练官员”形象反差太大。 说到底,公众对这件事的不满,不只是因为“碰到胸部”这个说法敏感,更是反感这种避重就轻的态度。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该经得起推敲,遇到问题先找客观原因、担起应负的责任,这才是该有的担当。现在倒好,一句“只针对碰到胸部的媒体”,既没解决问题,又挑起了不必要的对立,实在让人失望。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