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熊老六老师,您这是讲了个天方夜谭的笑话吧?得亏对小日本的法律有些了解,否则,就让老六编的故事会给蒙了。话说,“正能量”网络大V就这水平?
【原文】太绝了,日本法律还可以这样玩,一名中国女子买了日本90多岁老夫妻的一套房子,钱付了,房子也过户了,然后,日本老妇起诉中国女子购房合同无效,因为这套房子日本老汉有99%,日本老妇有1%,90多岁日本老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日本法院判购房合同无效。
购房款已经被日本老妇带到美国去了,日本警方也拿90多岁的老人没办法,中国女子只能申请拍卖日本老妇那1%份额的房子,问题是谁会买1%的房子呢?最后,中国女子鸡飞蛋打,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
【评】在日本法律框架下,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被后见人)在没有合法监护人(后见人)代理的情况下,其名下99%的房产份额根本不可能完成合法过户。
【日本法律】根据日本《民法》和《成年后见制度》: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被后见人)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成年后见人)代理或同意,否则行为自始无效。2、房产交易属于重大财产处分,是必须由后见人代理的核心事项,绝无例外。3、办理房产过户(所有权移転登記)时,日本法务局会严格审查:卖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法院指定的后见人,以及后见人是否出具了合法的处分同意书。【故事bug】在老六这个故事里,老汉是99%份额的产权人,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妻子并非他的合法监护人。这种情况下,任何正规负责过户的专业人员都不可能受理过户申请,法务局也绝不会批准登记。
这也是日本“地面师”绝不敢拿着不合法或者伪造的文书去法务局的原因。
【思考】“地瓜熊老六”编这种故事的意义在哪里?只为流量?还是故意误导舆论?他到底想干嘛? 还是日本撤销了的法务局或者是老妪办了个假证?老六可能不知道,中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有很多相似之处,涉及法律专业的事儿,有法律文书背书,可不能瞎编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