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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近思录》之3.12.1  问:观物察己,还因见物反求诸身否?曰:不必如此说

读《近思录》之3.12.1  问:观物察己,还因见物反求诸身否?曰:不必如此说。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此合内外之道也。 解读  有人问:都说观物察己,是不是还要因为见了物再反过来求之于自身?伊川先生程颐说:不必要如此说。物和我是一理,明白了彼,就晓得了此,这里,相合的相统一的是内外之道。 观物察己,是说物我是相通的,是一理,是能相合的,并不是要先观物后察己,刻意作两件事来安排。再说,心外无物,观物也好察己也好本质上都是内心的作用,内心的观照,事物明白了,自然就是心里认同了的理。这里的物是事物,理是道德之理。 特填小词 画堂春·读《近思录》之3.12.1  若于观物理得寻, 何言察己求真? 当知一个必于存, 岂可再区分。 明彼即为晓此, 得知即是得心。 相合内外古人云, 格物去埃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