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泉州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南安市政协原专职常委、四级调研员刘金田违规吃喝问题。
2025年6月,刘金田前往乡镇开展公务活动并在乡政府食堂用餐,就餐期间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刘金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永春县五里街中心小学原校长郑志阔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至2025年,郑志阔多次在春节期间,违规收受教辅设备供应商所送的高档酒水和香烟。郑志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泉州鲤城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海波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至2025年,王海波多次在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酒水和礼品。王海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甚至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必须重拳纠治、寸步不让。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来源|观八闽综合泉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腾
审核|叶青卿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