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景祐四年晨,扬州天长县村民急告包拯:“我家牛舌被割了!” 谁料包拯竟反常支招:“回去把牛宰了!” 这操作藏着啥门道? 在当时,私宰耕牛是重罪。《宋刑统》规定:故杀官私牛判徒刑一年半,主人杀自家牛马判徒刑一年。包拯向来正直,为何让百姓犯险?这看似荒唐的吩咐,藏着破案的智谋。 告状的村民叫王小二,是天长县郊农户。他跪在堂下,双手攥着衣角,指节发白,脸上满是泪痕:“老爷,昨晚起夜时牛还好好的,今早见它满嘴是血,舌头被割在一旁,没见到凶手。” 耕牛是北宋农户的命根子,既是耕种主力,也是家庭重要财富。王小二这头黄牛,是他攒三年积蓄买的,如今出了事,等于断了全家生计。 包拯仔细打量王小二,沉声问:“你在乡里和人结怨吗?或是得罪过谁?” 王小二连连摇头:“小人老实本分,与人无争,想不出谁会害我。” 包拯沉默片刻,突然拍案:“你回去,立刻把牛宰杀,牛肉分给乡邻售卖,不用说是本官的吩咐。” 王小二愣在原地,半晌嗫嚅:“老爷,私宰耕牛是重罪,小人不敢……” 包拯打断他,语气坚决:“按我说的做,出了事本官担着。” 王小二满心疑惑,但见包拯神色坚定,不敢违抗。他磕了个头,心事重重地退出公堂。 回到家,王小二看着奄奄一息的耕牛,心里很纠结。牛舌被割没法进食,不出三天就会饿死,可宰杀又触犯律法。 他蹲在牛棚外,听着牛的哀鸣,想起妻儿,又想起包拯的威严,纠结到深夜没法入睡。 五更时分,鸡叫三声。王小二咬牙下定决心:“包老爷是清官,不会害我,拼了!” 他唤醒妻儿,烧热水、磨菜刀,晨光熹微时含泪把牛宰杀。分割好的牛肉堆在院中,鲜红血渍让他心头发紧,生怕官府上门问罪。 正当全家对着牛肉不知所措时,两名官差突然到访,带来包拯的口谕:“将所有牛肉运到早市售卖,不准留存。” 王小二再次困惑,私宰已是重罪,公然售卖更是自投罗网。但事已至此,他只能硬着头皮照做。 北宋官府禁止屠牛,民间很少能吃到肉食。王小二的牛肉摊支起后,立刻围满围观的人。有人好奇询问,有人犹豫不前,也有胆大的买上一两斤。不到一个时辰,消息传遍十里八村。 第二天一早,村民李三兴冲冲冲进县衙,跪地高呼:“启禀老爷,王小二私宰耕牛售卖,请老爷捉拿问罪!” 李三脸上满是得意,仿佛已看到王小二被治罪。 包拯眼神陡然凌厉,拍案怒斥:“大胆狂徒!你先割了他家牛舌,如今又来诬告,还不快快招来!” 这声断喝让李三面如死灰,瘫倒在地,喃喃道:“老爷…… 您怎么知道……” 包拯冷哼一声,道出原委:“牛舌被割必死,凶手不偷牛不劫财,显然是泄愤报复。他料定牛主会私自杀牛,再借机告发。你主动上门告状,恰好印证推断 —— 不是你割的牛舌,为何如此关注王小二是否杀牛?” 这番推理让李三无从辩驳,在追问下,他坦白罪行。原来李三曾向王小二借粮遭拒,心怀怨恨,想出毒计报复,却落入包拯圈套。 这桩 “牛舌案”,彰显了包拯的司法智慧。古代官员断案多依赖 “五听” 之法,而包拯突破常规,主动创设情境引凶手上钩。 他熟知《宋刑统》对耕牛的保护规定,也看透凶手的报复心理,以 “宰牛卖肉” 为诱饵,让凶手自投罗网。这种 “以智服人” 的方式,是古代优秀司法官的最高追求。 案件审结后,包拯依法判李三徒刑一年半。考虑到王小二是受害者且遵官命行事,赦免其罪责,还责令李三赔偿全部损失。这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彰显人情温度,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 包拯的胆识与智慧,源于他的正直品格。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天圣五年包拯考中进士,获建昌知县官职,但因父母年迈辞官尽孝。直到父母去世守丧期满,经乡邻劝说才重新出仕,此时已 38 岁,耽搁十年仕途。 年轻时,包拯因才华受名臣刘筠赏识。一位富豪同学邀他赴宴,被他拒绝:“今日受宴,他日必为其所累。” 这种不慕权贵的品质,让他日后为官始终秉持公心。 在天长知县任上,包拯凭 “牛舌案” 声名鹊起。此后他历任多地官职,最终权知开封府,整顿吏风、革除弊政,敢于弹劾权贵,成为北宋名臣。司马光盛赞:“向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 包拯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断案智慧,更在于 “民间无小案” 的理念。在他眼中,百姓的 “小事” 都是关乎生计的大事。 这桩千年 “牛舌案”,照见了清官的智慧与担当。它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公正,既需要严明法律,也需要心存百姓、洞察人心的良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