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带2孩子没地可去,前公公收留一起生活后产生感情,两人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被

孤独城 2025-11-16 19:14:38

女子离婚后带2孩子没地可去,前公公收留一起生活后产生感情,两人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被拒,因为以前是公媳不合伦理,随后他俩把民政局告了。 这孩子的亲爷爷突然变成孩子的继父,这样的关系该如何让人理解?然而他俩以婚姻自由的理由居然直接把民政局给告了,话说这居然彼此产生了感情,在一起生活过日子不就完事了吗?为什么非要大张旗鼓的搞个登记结婚,还弄得人尽皆知,这种操作给正常人来看都不合伦理。 这前公公居然和儿媳妇结婚,不是直接给孙子当继父了吗?那这女子不是又给前夫当后妈了?这弄来弄去的儿子不得和亲爸成兄弟关系了?这关系直接乱的比麻绳还乱,太不符合人伦了,再说了明政局的工作人员也说的没毛病,以前是公媳关系不能登记结婚,这样做不合伦理,然而他俩居然不服说婚姻自由,瞬间把明政局告了。 然而法院的判决是他们的做法违背公序良俗,支持明政局的做法,真的有这样的公媳关系吗?这不是乱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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