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三十六岁的张女士,在当地梅赛德斯奔驰四S店花670000多买了辆电车。

梅姐说法 2025-10-21 15:14:54

湖北武汉,三十六岁的张女士,在当地梅赛德斯奔驰四S店花670000多买了辆电车。一个月前,她在高速上被追尾,车几乎报废,她无责。四S店报维修费530000,她今年投保520000,对方保险公司却只愿按市场价赔240000,她觉得不公平。 本信息来源于:、红星新闻 两年前,张女士在梅赛德斯奔驰四S店,花670000多买了辆电车。这车开了两年,一直没啥大问题。 一个月前,张女士独自开车从河南回武汉,当天下午五点半左右,在G0424京武高速黄陂区段,中间车道一辆车,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朝着张女士的车冲了过来。 张女士的车被追尾,巨大冲击力让她的车直接撞到了应急超车道,接着又掉头撞上了护栏。 等车停下来,张女士懵了,车子前后面目全非,气囊一下子爆了三个。她身上还有几处擦伤,人没大碍。 经过一番调查,交警认定张女士无责,对方全责。 张女士想着有对方保险公司赔,车应该能修好。 事后,张女士把车开到了四S店,给出的维修费报价是53万。 张女士今年给车投保了五十二万的车损险,她想着有保险兜底。 可当她联系对方保险公司人保时,对方保险公司称,只能按二手车价赔,大概二十四万左右。 这差距也太大了,张女士觉得车出了事故,也不能就这么被低估了价值。她接受不了这个赔偿金额,于是,向自己投保的太平洋保险申请代位追偿。 太平洋保险表示,只能在人保认可的基础上进行赔偿,还建议张女士起诉或者找第三方鉴定。 人保的理赔员也有自己的说法,称张女士的车是二手车,理赔得按事故发生时实际价值算。 张女士觉得这理由太牵强,自己的车买了才两年,平时保养得也不错,怎么就只值二十四万了。 记者在十月二十日采访时了解到,原来车损险保额是以发票价乘折旧系数测定的。 这就导致张女士买保险时定价五十二万,理赔却被估成二十四万。这中间的差距,让张女士觉得太不合理了。 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 张女士的车已完成首次注册登记并过户到她名下,且作为试驾车有使用损耗,符合二手车定义。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人保通过市场调研评估车辆价值,按二手车市场价理赔,符合损失填补原则,从法律层面看,其理赔行为具有合法性。 合法并不等同于完全合理,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的评估结果是否公允。 张女士有权质疑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要求人保说明价值评估的具体方法和依据,还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辆事故前的实际价值进行重新鉴定。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太平洋保险之所以不敢轻易代位追偿全额52万,是因为保额很难作为实际价值的铁证,他们面临追偿失败风险。 张女士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有效维权呢? 张女士可要求人保提供详细的市场评估报告,核实评估方法和数据来源。 不认可评估结果,可依据保险法规定,尽快委托双方都认可的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评估车辆价值,并以此为基础与人保协商。 协商成功,签订书面协议确认赔偿金额。 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地方银保监会投诉,请求第三方介入调解。 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最后的法律途径只有提起诉讼,在维权过程中,张女士要做好证据留存工作,保管好购车合同、发票、事故认定书、保险单以及4S店的维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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