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被判赔200万 广东汕头街头,一场因“车门”引发的悲剧让所有人倒吸冷气。2023年6月9日,司机徐某敏将车停在距路边仅1米的位置,乘客突然推开车门,60岁的刘阿婆连人带车被撞倒,头盔碎裂、颅脑重伤,至今昏迷已逾两年。法院最终判决:司机徐某敏因未确保停车安全、未提醒乘客,承担全部责任,需赔偿200余万元。而那辆仅投保交强险的车,让这场意外彻底压垮了普通家庭的经济。
这不是孤例。上海曾有司机在合规车位开门,仍因未观察后方撞死骑车人,保险公司赔了200万;佛山网约车司机在禁停区放任乘客开门,致人死亡后被判交通肇事罪,缓刑一年。法律的天平从未偏袒侥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车辆停稳前不得开门,开关车门不得妨碍他人通行。这意味着,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只要未履行观察义务,都可能成为事故的“主责方”。
更残酷的现实是,200万赔偿背后,是一个家庭可能倾家荡产的代价。徐某敏未购买第三者商业险,交强险仅赔14万,剩余152万需个人承担。这像一记警钟:停车时多花10秒确认环境,提醒乘客“荷式开门”(用离车门远的手开门),或许就能避免一场跨度两年的噩梦。
数据显示,“开门杀”事故中,非机动车驾驶人伤亡率超70%。头盔能保命,但无法抵消疏忽的代价。对司机而言,合规停车、尽到提醒义务是底线;对乘客来说,开门前扭头看后视镜是本能。道路安全从无“旁观者”,每一次推开车门,都是对他人生命的郑重承诺。
别让一时的便利,成为一生的枷锁。毕竟,200万买不来健康,更买不回被撞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