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被判3年后又卖了十余个孩子 当法律判决书上的“三年有期徒刑”墨迹未干,某个本该在监狱里反思的人贩子,却堂而皇之地重操旧业,把十余个孩子推进了深渊。这不是悬疑小说的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某地的黑色现实——一个被判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或出狱后,再次织起一张贩卖儿童的罪恶网络。
翻看相关案件细节会发现,这些“二进宫”的人贩子往往更狡猾。他们不再直接上手抢孩子,而是伪装成“热心亲戚”“保姆中介”,甚至利用社交平台编造“领养信息”。某地警方破获的案件中,一个刚出狱的人贩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贫困家庭送养孩子”的虚假信息,半年内就骗走5个孩子,每个孩子转手就能卖到8万到15万。更令人心惊的是,他们专挑留守儿童多的农村下手,利用老人防备心弱的特点,以“带去城里看病”“帮找好人家”为由,把孩子骗上车后立刻消失。
法律专家指出,这类案件暴露出监管的漏洞。部分人贩子在服刑期间通过“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出狱后却因缺乏有效跟踪管理,很快重蹈覆辙。某省司法厅的调研显示,近五年查处的二次贩婴案件中,63%的罪犯在首次服刑时未接受过系统的心理矫正,出狱后更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而基层警力有限,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管控往往流于形式,导致这些“定时炸弹”再次引爆。
对被拐家庭来说,这不仅是财产损失,更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一个被解救的孩子回忆,被拐期间每天要吃三颗不明药片,不听话就被关进小黑屋;有的孩子被转卖多次,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清。而当人贩子再次落网时,面对“为何重操旧业”的质问,有人竟冷笑:“来钱快,又不用本钱。”
当法律的重拳未能彻底击碎罪恶的链条,当监管的缝隙成了罪犯的逃生通道,我们或许该问:对这样的人贩子,三年刑期是否太轻?如何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全成长?答案不在判决书里,而在每一次对罪恶的零容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