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天理了!云南禄丰,一15岁小孩因拒绝同学邀约,就被练拳击的同学一拳打到肚子上,

静享人生趣 2025-09-06 14:28:20

没天理了!云南禄丰,一15岁小孩因拒绝同学邀约,就被练拳击的同学一拳打到肚子上,男孩被打后疼昏了,送医后发现内脏出血,鉴定为重伤二级,那那的妈妈又急又气,闹上了法庭向对方索赔,没想到法院这样判了![微风] 9月5日的报道,男孩和同学郭某打完篮球逛街,碰到几个同学邀约“探险”,但男孩知道这伙人爱惹事,一开始就不想去,架不住对方纠缠,勉强跟着走了一段。 之后两人(男孩和郭某)越想越不对劲,找借口去了旅馆和台球厅,半夜十二点往回走时,迎面撞上怒气冲冲的马某他们。 马某劈头就问为啥爽约,没等男孩解释,一记重拳就砸在他肚子上,郭某也挨了一巴掌,看着男孩疼得弯下腰,对方骂骂咧咧地走了。 谁都没想到这一拳的威力,马某是省拳击赛第二名,拳头力道远超普通学生,男孩疼得像肠子被搅碎,凌晨三点就晕了过去,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送进医院。 医生切开腹腔发现,结肠破裂、肠系膜裂伤,腹腔里全是积液,再晚点就没命了,手术后的男孩留下了病根,现在跑快点、干点重活,肠子就像要撕裂一样疼。 马某家长开庭时道了歉,说愿意赔4万,龚女士不接受,儿子住院费护理费花了不少,十级伤残影响一辈子,光伤残赔偿就该8万多。 可法院说,伤残赔偿金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更让她想不通的是,把人打成这样,马某只因未满16岁、主动投案,就判了一年九个月缓刑,跟没坐牢一样。 网友们看了这事都替男孩不值,有人说:“拳击练来防身,不是让你打同学的!” 还有网友表示:“十级伤残影响一辈子赚钱,凭啥不赔?” 其实2003年时伤残赔偿还属于物质损失,2013年新规把它剔除了,说是怕被告人赔不起形成空判。 可男孩这样的情况,伤残确实让他以后工作受限、收入减少,这明明就是实实在在的损失,最高法公报案例里有过支持的先例,可惜龚女士没走另案民事诉讼的路子。 更值得琢磨的是缓刑的判决,马某是练拳击的,明知拳头有多大威力还下重手,这算不算“持械伤人”?法院考虑他是初犯、在校生,说有矫正可能。 可男孩呢?他的人生被一拳改变,矫正谁来负责?有网友说得扎心:“施暴者缓刑继续上学,受害者带着肠子后遗症和抑郁症,这公平吗?” 马某能在省赛拿第二,教练没教过“不能打要害”、“不能打普通人”吗? 家长送孩子学格斗,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变成欺负同学的资本,出事之后,马某家长只来看过一眼,这样的态度怎么教育孩子认错? 也希望法律能改改,别让伤残赔偿成了受害者的“不能承受之重”。 刑事处罚要让施暴者记住教训,民事赔偿要让受害者得到安慰,这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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