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婚姻,为何只能向“钱”看?上海一名男子,再婚娶了一位比自己小15岁的女子,殊不知,几年之后,该女子挪走自己的110万拆迁款,还把自己的女儿起诉了。她的目的,就是想要分割自己的房产。 据扬子晚报9月5日报道称,一名痴呆老父亲起诉自己女儿分房产,调查才发现,是继母假借名义起诉自己,甚至还转走父亲的百万拆迁款。 2016年,61岁的老王,跟46岁的任女士再婚。结婚的时候,各自都有一名亲生女儿。二人婚后共同生活三年。 在2019年的时候,老人身体出现异样,就被任女士给安排送进了养老院生活,一直居住至今。养老院认为,老王因为中风,丧失了自理能力,还患上了老年痴呆。 2021年,任女士提出申请,称老王没有民事能力,请求指定自己为老王的监护人。最终经调查后给予确认,将任女士认定为老王的法定代理人。 任女士被认定为代理人之后,就开始以老王的名义提起诉讼,让老王的女儿将老王名下的拆迁款、房产等拿出来,自己也要参与分配。 老王女儿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收到自己父亲的起诉状。在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一切就是自己继母所为。 小王(老王女儿)应诉之后,及时到银行去拉流水,发现自己父亲名下有套房子,2022年拆迁,2023年收到了拆迁款110万,但是这笔钱款已经被继母给转走了。 这笔钱现在去哪里了呢?原来,任女士已经逃回了湖南老家,这笔钱目前已经打给她了。而且现在打官司,她完全不出面,就直接交给了自己的律师。 于是,小王又起诉自己的继母,让其把这笔钱拿出来,自己要参与分配。小王称,自己的父亲现在还躺在养老院需要照顾,但是任女士的提现行为,已经对自己父亲的财产权益造成了危险。 经审理后,也给出了判决,任女士跟小王,都具备共同代理人的资格,因此,任女士需要把这笔钱拿出来,由二人共同代理。 另外,又回到任女士一开始的诉讼,她的请求是,要对老王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 经过调查发现:老王目前并没有其他重大医疗需求,任女士也没有充分举证自己分割房屋产权是否有切实的需求。 因此,从被监护人老王的原则出发,驳回了任女士要求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之后,双方也都没有提起上诉。 代理律师在官司结束之后称,他去养老院看了老王,发现有很多像老王这样的老人,孤零零躺在病房里,行动也不能自理,亲人也很少前来探望,实在是很可怜。 因此号召大家,需要对孤寡老人,多一些关心、多一些关爱,作为直系亲属多去照顾老人,可别被别有用心的人给钻了空子。 像这个案子,我们可以来探讨一下:作为继母,丈夫有亲生女儿在,她可以假借名义独吞老人的房产吗? 房产、拆迁款如果被侵占,这样的行为确实令人很气愤也很无助,如果被他人假借名义上诉侵占,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予以反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是婚前房产,作为继母,只能以配偶的身份参与继承,可以获得1/4-1/3的产权,其他要由其亲生子女平分。 而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继母最多可以分得50%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50%则由子女和继母去平均分配所得。 根据本案件可知,老王的这些拆迁款,是早之前的款项,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属于婚后财产,因此,继母则无权转走这110万元的拆迁款,并且也无权独自侵占老王名下的其他房屋产权。 老人现在还是具备民事行为人能力,但是躺在病床上,需要监护人来照顾,当下,好好赡养老人、照顾老人才是王道。可是别有居心之人却总想着避开义务、一心谋财,这个行为只能诉之法律,讨回公道。 对于继母这样的行为,大家是否也感觉很令人不耻呢。一心向“钱”看,这位任女士既不想照顾老人,又想谋取钱款,世上也没有这样的好事吧?针对她的行为,大家可以前往评论区,一起来说道说道。
7月19日报道,上海,男子在家中吃馒头,可吃着吃着,他竟突然倒地,噎死了。家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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