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武选是开国少将。1897年7月23日,丁武选出生在安徽阜南的一个普通家庭,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逐渐树立起为民族解放、人民幸福而奋斗的信念。1929年,他怀着对革命的赤诚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踏上了为理想献身的道路;1930年,丁武选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成为革命队伍中的一员,开启了他长达数十年的军旅生涯。在建国前的革命岁月里,丁武选的岗位始终与维护革命纪律、保障军队建设紧密相关,他先后担任固始县宣传部部长兼一中队长,在地方宣传工作中积极传播革命思想,动员群众参与革命斗争,为根据地的巩固凝聚力量;随后调任皖西北道委保卫局第二科科长、皖西北道区苏维埃工农监察委员会主席,在艰苦的苏区环境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打击破坏革命的敌对势力,维护苏区内部的稳定,保障苏维埃政权的正常运转。 随着红军队伍的发展壮大,丁武选又先后担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第十师政治部保卫科科长,川陕省保卫局副局长、独立第二师师长兼省保卫局局长等职。在红四方面军转战川陕地区期间,他既要负责军队内部的保卫工作,防范奸细破坏,确保部队纯洁性,又要率领独立第二师参与作战任务,面对复杂的敌情与险恶的环境,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的执行力,多次圆满完成党和军队交给的任务,为红四方面军在川陕根据地的发展和反“围剿”斗争的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丁武选投身抗日战场,担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政治部军法处处长。在敌后抗战的艰苦环境中,他严格执行军法条例,既要处理部队内部的纪律问题,维护军队的良好作风,又要参与对汉奸、敌特的惩处工作,为巩固抗日根据地、提升八路军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他的工作重心随战局调整,先后担任辽东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处长、东北军区军工部第八办事处副主任、第四野战军后勤部兵站部政委等职。在东北解放战场和后续的全国解放进程中,他一方面继续负责军区的军法工作,保障军队纪律严明,另一方面投身军工生产保障和后勤兵站建设,尤其是在第四野战军南下作战期间,他带领兵站部工作人员统筹物资运输、储存与调配,为前线部队提供稳定的后勤支持,助力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丁武选继续在军队系统任职,为新中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正规化发展贡献力量。他先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兵团后勤部副政委兼湖南省军区后勤部政委,在兵团和军区后勤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与队伍培养,提升后勤保障的规范化水平;随后调任中南军区后勤部军法处处长、中南军区驻武汉办事处副主任,进一步聚焦军队后勤系统的法治建设与日常管理;后来担任武汉军区军事法院院长,在军队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他主持军事法院工作,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军队的法制秩序,为武汉军区的全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此外,丁武选还以其丰富的革命经历和崇高的威望,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为国家建设和军队发展建言献策。 1955年,在新中国首次授衔中,丁武选被授予少将军衔,同时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这些荣誉是对他从土地革命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革命贡献的高度认可。1988年,为表彰他为党和军队事业作出的长期贡献,他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这份荣誉见证了他一生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与坚守。 晚年的丁武选依然关注党和军队的发展,始终保持着革命军人的优良作风。1993年1月27日,丁武选在郑州病逝,享年96岁。他的一生,从青年投身革命到晚年坚守初心,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多个历史时期,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不同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用一生的实践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与革命军人的铁血担当,其事迹与精神将永远被后人铭记。
丁武选是开国少将。1897年7月23日,丁武选出生在安徽阜南的一个普通家庭,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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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7: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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