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男生没性骚扰。 武大照样记过,女生直接保研。 判决书写着皮肤病挠痒,学校却摁头处分。 有网友说:这个女子神通广大啊,连学校都不敢得罪她,来头不小啊。男方也可以告女方,名誉伤害,精神损失,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男生曾经历过的,现在这个女生也算体会了一遍,不知道她现在心情可好。 武大这么差的啊!看名字这个大学应该还可以的啊!自己的学生都不保护的。 如果所有的政府及社会单位都得不到公平公正处理,反正一生都完了就用自己的方式争取。 告呀,总之已经这样了。一告准赢,并且打的越久对学校负面影响越大,学校想息事宁人,不过当事人已经精神病了,赔偿再多有什么用?肯定是告到底,当事人可以青史留名,武大将被钉上耻辱柱,比清华朱令案更让人不齿! 法院看的是证据,疑罪从无,判决不一定是事实。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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