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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

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上海有个 48 岁的大哥,谁也没想到就因为吃个馒头,把命给丢了,更让人窝火的是,家里人办完后事想起他买过意外险,去找保险公司要那 10 万理赔款,人家却说不赔,最后闹到法院才解决。 那天晚上大哥在家吃晚饭,一个馒头吃得急了点,突然就噎住了,他想站起来找水,刚起身就直挺挺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家里人赶紧打 120,可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没气了,好好的一个家,一下子就空了块地方,处理完后事他媳妇整理东西,翻出一张意外险保单保额 10 万。 那会儿家里正难,这钱就像根救命稻草,她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想着能赔点钱缓口气,结果电话那头冷冰冰一句:“这不在理赔范围内。” 保险公司说的理由听着条条是道,合同里写了 “猝死不算意外”,他们觉得大哥这情况算猝死,家里人没在出事第一时间报案不合规矩,查着大哥以前看过不少病,身体本来就弱说不定跟这有关。 他媳妇当时就哭了,亲人刚没一家子脑子都是懵的,哪顾得上琢磨报案的事?再说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光说这保险多好多全,压根没提过这么些 “不赔” 的条款。 她觉得这就是保险公司故意设的套,用些看不懂的字糊弄人,两边说不通只好闹到法院,法官来回调解了好几次,一边是家里人觉得委屈,一边是保险公司拿着条款说事儿。 最后总算有了结果,保险公司同意赔 2.8 万,家里人也点了头这事儿才算结了,前后折腾了好几个月谁都没少费劲儿。 这事儿传到网上议论就没断过,有人骂保险公司,说买的时候当你是亲人,要赔钱了就当你是仇人,条款全是 “霸王条款”,故意用些绕弯子的话不想赔钱。 还有人开玩笑,说照这样保险公司不如列个 “危险食物表”,馒头、年糕都算高危,直接别保了,也有人替保险公司说话,说他们严格点是对的,不然随便赔钱,对其他买保险的人也不公平。 按规矩是该及时报案,家里人等火化了才说,程序上确实有点问题,甚至有邻居说,大哥以前身体确实不算好,说不定家里人早就知道故意想多赔点。 其实这种保险的事儿,真不少见,咱们普通人买保险,大多时候听业务员说得天花乱坠,厚厚的合同条款根本没耐心细看,总觉得 “写那么多字,估计也没啥大事”。 可真出事了才发现,那些小字里藏着不少 “不赔” 的坑,保险公司呢卖的时候说得轻巧,真要理赔了,就搬出条款一条一条卡,让人心里堵得慌。 (信息来源:央广网——“吃馒头噎死”算不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