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上海静安,一男子借给女网友1000元钱,女网友提出“肉偿”,男子就答应了,随后,在他女网友的出租屋内发生了关系。岂料,完事后,男子下楼,正被几名民警逮个正着,将其带回警局,并以嫖 娼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男子出来后,越想越气,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嫖娼,于是告上法庭。 “老婆,我...我被拘留了,因为嫖娼。”电话那头,杨某(化名)的声音支支吾吾,妻子举着手机愣在客厅,刚才还温馨安静的家里,空气瞬间凝固成冰。就在刚刚,一场始于1000元借款的“债务纠纷”,最终以杨某被警察带走收场——只因女网友提出“肉偿抵债”,而他没拒绝。 法庭上,杨某坚持自己一开始“没有嫖娼意图”,并且“没有现场支付给女网友现金”。但法院的判决如一记重锤:女网友虽未当场收钱,但免除债务等同于“财产增加”;杨某放弃债权,即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因此性关系与金钱利益在此构成明确的交易。 最终法槌落下,驳回了杨某全部诉请,白纸黑字宣告:以任何形式将性关系捆绑经济利益,都被视为踩中法律的红线。 而舆论场上,有人同情杨某:“讨债反被拘,太冤!”但细究之下,他的“冤”真的站得住脚吗?若真为讨债,女网友提议肉偿时,杨某本可严词拒绝并报警,但他选择了宽衣解带。 而且身为丈夫,他明知越界行为的代价,却为1000元债务减免赌上家庭信任,实质是主动参与了交易。再看女网友,“抵债”看似无奈,实则将身体物化为偿还工具。两人一个贪欲、一个卸责,共同编织了这场“自愿的陷阱”。 更残酷的是,行政拘留绝非终点。类似案件中,一男子因嫖娼被拘,妻子代其请假遭公司拒绝,最终因“旷工”及“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法院竟支持了企业决定。理由冰冷而现实:拘留虽是强制状态,但根源是个人违法行为所致,后果理当自负。 因此对于杨某而言,被拘留之后可能伴随职场歧视、信贷受限,尤其是婚姻裂痕的修复成本,更远高于那笔1000元的债款。 如今回想,当女网友说出“肉偿”二字时,杨某面前曾有两条路:转身离开,或踏入深渊。他选了后者,却忘了法律从不承认“以性抵债”的灰色地带。杨某的经历反映出了侥幸心理的脆弱,也反映出成年人最深的教训:所有捷径都标着价码,而法律,永远在终点等着算账。 信息来源: 中华网丨《男子要账时女子提出肉偿被认定嫖娼,法院驳回男子诉讼》 观象视频丨《男子要账时女子提出肉偿,发生关系后减免对方1000元被认定嫖娼,行拘10日》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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