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曹德旺在法庭上指着庭长的鼻子说:我听说只要200万,你就能包给人家打赢官司!我就不信了,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到底,还要打赢! 曹德旺,1946年5月生于上海,祖籍福建福清,出身于曾经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曹河仁早年在日本做学徒,后成为上海永安百货股东之一。然而,1949年,曹家在返回福建老家途中遭遇船难,家产尽失,生活陷入困顿。9岁才上学的曹德旺,因家境贫困和一次与教导主任的冲突,14岁便辍学,开始了谋生之路。他卖过烟丝,贩过水果,修过自行车,生活的艰辛磨砺了他的意志。 15岁时,曹德旺跟随父亲做生意,从福州购入30斤烟草,运回高山镇售卖,赚取微薄利润。后来,他贩卖水果,凌晨两点起床采购,下午三点卖完,利润仅3元,却养成了勤奋的习惯。1976年,他进入福清高山镇异型玻璃厂当采购员,积累了行业经验。1983年,他承包了这家濒临破产的工厂,凭借敏锐的商业眼光,将业务转向汽车玻璃生产,打破了国内市场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 1987年,曹德旺联合11位股东,集资627万元,创立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他不惜重金引进国际领先的玻璃钢化炉,使福耀迅速站上行业顶端。1993年,福耀玻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福建首家上市的民营企业。曹德旺始终坚持诚信经营,拒绝以次充好,即使资金紧张也不拖欠员工工资。他的努力让福耀玻璃成为中国汽车玻璃的领军企业,为1994年的法庭风波奠定了背景。 1994年,福耀玻璃因福耀工业村建设项目与福建第一建筑公司(简称福建一建)发生纠纷。1991年,福耀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在福清建设工业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福建一建承接了厂房建设,但交付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屋顶漏水、地下室渗水等。曹德旺要求整改未果,拒绝支付尾款,福建一建遂将福耀告上法庭。 庭审在福州某法院举行,福建一建代表声称他们兢兢业业完成了工程,指责福耀无理拒付尾款。曹德旺则提交了合同和检测报告,证明工程质量不达标。然而,庭长频频打断他的辩解,仅要求回答是否拖欠尾款,明显偏袒对方。曹德旺获悉福建一建涉嫌向庭长行贿200万元,愤怒之下,他当庭站起,指着庭长怒斥其收受贿赂,誓言要将官司打到底。 这一指控引发全场哗然,庭长匆匆宣布休庭。然而,初审结果仍判福耀败诉,需支付尾款。曹德旺不服判决,坚信这场官司关乎企业声誉,决定上诉,为正义和诚信而战。 初审失利后,曹德旺通过渠道确认了行贿传闻,更加坚定了上诉的决心。他组织公司骨干,整理了大量证据,包括合同、工程日志和专业检测报告,证明福建一建的工程存在严重瑕疵。他还聘请资深律师团队,逐条分析法律条款,力求万无一失。 这场官司持续六年,曹德旺投入了巨大精力,频繁奔波于福州与外地,亲自监督证据收集,熬夜研究案情。福耀为此耗资超过一亿元,员工劝他和解以减少损失,但他坚持认为妥协等于承认不诚信,会损害企业未来发展。他还通过媒体公开事件真相,接受采访,呼吁关注企业权益,逐渐赢得舆论支持。 案件最终进入高院审理,证据得到重新审视,福建一建的工程问题被充分暴露。双方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福建一建承认工程瑕疵,福耀维护了自身利益。这场胜利代价高昂,但曹德旺认为值得。他的坚持不仅捍卫了福耀的声誉,也为中国企业树立了诚信与抗争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