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10年生育3个孩子,丈夫却被妻子告“婚内QJ”,羁押280余天后检方因证据不足撤诉,看似离谱,其实早在1997年就发生过类似的案子,但是结局却截然不同。 明明是结了婚领了证的夫妻,丈夫却在婚内被妻子控诉QJ而被批捕,羁押了280天,案件审理期间夫妻双方各执一词,妻子血泪控诉说丈夫长达十多年对自己残酷家暴,而丈夫却始终坚持自己什么也没做,一切都是妻子诬陷。 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布对丈夫不予起诉而无罪释放,夫妻双方也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但一切看似尘埃落定的背后,围绕婚姻道德、社会伦理的讨论却依旧迷雾重重,咱们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潇湘晨报的报道,2023年,因遭到家暴而起诉离婚的妻子吴某(化姓)突然向警方报案,她声称自己在和丈夫共同居住的房子里遭到了丈夫的QJ。 被丈夫Q,这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关键词,从这一天开始登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吴某说当时自己刚刚从法院回来,准备休息一下,结果恰好丈夫也回到了房内。 见面之后自己就被强迫发生了关系,可明明是夫妻,为何要说是强迫呢?吴某的理由很简单,她说早在23年春节的时候,自己遭到了结婚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家暴。 按照她的说法,当时是因为女儿的学费问题导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然后丈夫突然就情绪失控,抄起家里的东西就劈头盖脸打得自己当场昏迷。 在苏醒之后,吴某说自己要报警,但是丈夫和婆婆却害怕事情暴露,强行抢走了自己的手机,并且把自己反锁在屋内轮流监视。 直到第二天早上吴某才找到机会逃出来报警,随后去当地的卫生院治疗了受伤的眼睛,吴某说因为这个事,自己对丈夫彻底失望决定起诉离婚。 从吴某的视角看,丈夫的所作所为简直是令人发指,但是问题来了,面对吴某的指控丈夫是怎么说的呢? 在离婚诉讼的法庭上,丈夫始终坚持这吴某是污蔑,说哪有什么家暴,自己从来就没有家暴过,吴某所谓的眼睛受伤那是她自己摔的。 一个坚持说家暴,一个坚持说污蔑,两人各执一词,最终法院在多次审理后,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了吴某要求强制离婚的诉求,而QJ案就发生在法院判决吴某败诉的当天。 从公开信息我们无法得知当天吴某和丈夫两人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吴某始终坚持自己遭到了QJ,但是丈夫却跟离婚诉讼的时候一样,完全不承认两人发生过关系。 丈夫说他只是因为俩人10年生育有3个孩子,所以看到吴某也在,也想借这个机会和对方好好聊聊,劝她看在孩子的面上别离婚了,继续过日子。 但最终警方还是以QJ罪对丈夫做出了逮捕决定,并且持续羁押了280天,在丈夫被控QJ羁押,到最后不予起诉的这个大半年里,婚内QJ这四个字几乎席卷了整个互联网舆论平台。 理由也很简单,很多老百姓想不明白,明明是合法夫妻哪来QJ的说法呢,难道跟自己的老婆也不行吗? 但这还真不是司法机关无凭无据的乱来,早在1997年,上海就审理判决了中国婚内QJ第一案,而且这个案件和吴某的婚内QJ案还真有几分相似。 这一年,上海的王卫明(化名)夫妻同样是闹离婚,丈夫回家找老婆,可能是因为夫妻矛盾,丈夫就对妻子使用了暴力,同时还发生了关系。 事后妻子报警,最终法院判决丈夫构成QJ罪,理由很简单,因为在QJ发生的时候法院已经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了。 但这里其实有个争议点,那就是法院的判决是有生效时间的,据公开报道当时虽然已经判决离婚,但是这个判决需要15日之后生效。 所以QJ案发生的时候其实是处在已经判决,但是还没有生效的灰色地带,从客观法律上来看,王卫明夫妻依旧是合法夫妇。 但是从事实上来看,俩人确实已经情感破裂,所以最终法院认为两人的夫妻关系处在一个“非正常状态”,从而判决QJ罪成立。 现在我们再回到吴某案,为什么吴某一报警警方就出手抓人,为什么警方会羁押丈夫280天? 很多法律界人士是这么说的,很可能也是因为之前的离婚诉讼,让司法机关认为两人的夫妻关系是处在这个不正常的状态,而QJ又是重罪,这才导致了后面种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咱们今天不讨论对错与否,也不执着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但是至少从现在的各类案例来看,如果一段婚姻在非正常的状态下,比如正在打离婚官司,正在离婚冷静期,或许不能以正常夫妻关系来要求对方履行婚姻义务。 除此之外,我们的司法可能也需要针对这一类的问题做出更明确的司法解释,毕竟只有白纸黑字写出来,咱们老百姓才能明白法律真正的底线,如果始终模糊,那么除了滔天争议之外很可能还会人人自危啊,您说呢?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