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些工作场合和单位里,我时常发现两种做事有特别个性与风格的人,泾渭分明,结果也是千差万别;一类是十分畏惧和忌惮上级领导的人,他们对领导交代的工作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从来不敢提任何意见和创新想法,只是机械性地执行;不出差错就算“走运”,不可能做到“创造性完成工作任务”;这种性格的人,即使领导指挥错了,有损公司利益,他顾忌领导“威望”,也照样“将错就错”,“认真”地一错到底,弄得单位效率低下、内耗不断,甚至险象环生、被动难堪;我常思忖:这些人在岗位上墨守成规,按部就班,虽出不了什么大错,但也绝对出不了什么闪光的业绩;当然,即使出了错,也是领导的错,由领导“兜”着;领导的“威”在他们的心中是“立”起来了,但带给自己的却是平淡的人生和没有激情的工作,带给单位的更是“一团糟”的工作局面。这类个性的人便是典型的“畏威”情形和结果。
还有一类个性的人则是不管领导多么权高位重,他都敢于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积极维护单位的利益,真实表达自己的真知灼见,并躬身实践,孜孜以行。这类人只尊崇领导的德行,根本不在乎领导的权威,为人磊落、耿直、平和,做事冷静、麻利、果断,能够克己奉公、独挡一面,并能够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这种人可以说是“畏德”的典型人格特征。
综合这两种人格类型的人来分析,孰优孰劣,读者应该会一目了然;“畏威”与“畏德”,一者指因畏惧对方的权势而服从,一者指因敬仰对方的德行而顺从。两者虽都表现出对别人有一种敬畏之心,但背后的动机和意义大相径庭,其结果与效果更是千差万别,让人不得不好好掂量与思索一番。

我先说“畏威”。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会因为害怕惩罚或损失而选择服从权威或规则。这种畏惧源于对权力悬殊的敬畏,而非内心的真正认同。例如,在强大的权力面前,一些人可能会因为害怕法律的制裁而遵守法律;在强权面前,一些人可能会因为害怕报复或失去利益而屈服于领导权威。然而,这种畏惧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会让人暂时选择妥协或退让;这样,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往往无法得到保障。单位的风气也会变得越来越差,自由与民主的风气就会自动遁形,“一言堂”的局面就会逐渐形成;而长此下去,社会秩序和工作环境也会遭到破坏,让人无所适从,单位的管理也将变得混乱不堪;如果是效益单位,无人去修正领导的素质缺陷,个个“畏威”,不指出其“瞎指挥”带来的恶果,甚至“助纣为虐”,那么,这个单位是不可能取得好效益的,更不可能出现好的管理成果。
“畏德”是指一个人表现出的对德行的尊重和认同。它基于人的内在道德感和对公正、善良的追求。当一些人因为敬仰某人的德行而选择顺从、服从时,这往往是因为他们认同对方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所至。这种敬畏是发自内心的,是真正的尊重和钦佩。例如,一个品德高尚、作风踏实、为人低调谦逊的领导者,他能够通过自身的行为和人品影响他人,使他人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地跟随他、追随他,这是他的人格魅力所体现,也是别人“畏其德”的体现,要知道,这还是一个单位好风气盛行、凝聚力、战斗力大增的来源和重要前提,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源和优势。
其实,在人类漫长的社会发展史和分工合作的劳动生产中,个人“畏威”与“畏德”两种情形早就一直存在,千百年来并且根深蒂固,它们的影响力决定单位的成事的效果和社会的兴盛与秩序。长期的“畏威”只会让人顾虑重重、畏首畏尾,或选择暂时屈服,而无法真正发挥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而“畏德”则能让人心悦诚服,真正地认同和接受某种价值观或行为方式,创造性地工作,事半功倍,造福单位和社会。因此,我们每个人应该更加重视“畏德”的力量和濡染,通过培养和弘扬德行来建立更加和谐、公正的社会,让单位的事业蒸蒸日上、繁荣兴旺,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站在个人的视角上看,一个人让别人“畏威”,只能管住眼前的效果,管不住长久和背后的事;一个人让别人“畏德”,则可以管长久和将来,甚至可以弥补制度与体制的某些缺陷。所以,要想在一个单位里有威望,不能靠“立威”成事,只能靠“立德”成事。让别人“畏德”,才是真正的人格魅力体现和领导艺术的提升。


☆ 本文作者简介:杨德振,男,65年出生,祖籍湖北麻城,客居广州。工商硕士,中共党员,复转军人,企业高管(刚退休)。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广东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读者》《意林》《思维与智慧》《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报刊;出版文艺著作八部、企业管理论著二部;大部分著作被国家图书馆、各省图书馆、国防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单位和高等学府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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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