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抢劫罪
2010年,浙江温州一漂亮女警,被三名歹徒抢劫之后被追赶轮番凌辱,之后更是准备挖
2010年,浙江温州一漂亮女警,被三名歹徒抢劫之后被追赶轮番凌辱,之后更是准备挖坑将其活埋,万般无奈之下,女警求他们放过自己,表示自己孩子在家中等着她回家。这名女警是温州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汪茜茜,同事们眼中的她工作认真负责,在经侦岗位上处理过多起复杂案件,生活里她是一位7岁女孩的母亲,案发当天她正准备驾车去学校接女儿放学,却在停车场被三名歹徒盯上。这三名歹徒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有犯罪前科,两人是二进宫的累犯,他们提前数日踩点,盯上汪茜茜驾驶的新车,认定她是容易下手的目标。歹徒强行将汪茜茜控制在车内,抢走她身上的现金与银行卡,还逼问出密码取现。他们在翻找物品时发现了汪茜茜的警官证,担心自己的身份与罪行暴露,三人当即决定杀人灭口。他们把车辆开到偏僻荒地,对汪茜茜实施侵害后,拿出随身携带的锄头开始挖坑,打算将她活埋。汪茜茜作为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民警,此前一直保持冷静试图寻找脱身机会,直到看见歹徒挖坑的动作,她才彻底明白对方的杀意。她放下所有尊严苦苦哀求,反复告诉歹徒自己的孩子还小,不能没有妈妈,她必须回家陪孩子。这份来自母亲的本能恳求,没有唤醒歹徒的丝毫良知,三人无视她的诉求,完成活埋后迅速逃离现场。案发后苍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车辆轨迹、银行取款记录与现场物证,仅用48小时就在福建境内将三名歹徒全部抓获。警方审讯后查明,这三人在案发前一个月,已经在苍南、平阳等地多次实施抢劫,其中3起案件造成受害者被侵害甚至死亡,4起预谋抢劫因意外未能实施,他们早已是视人命如草芥的亡命之徒。2011年5月温州中院公开审理此案,三名歹徒在庭审中以家庭困难、家中有老小为由求情,试图逃避法律制裁。法院审理后认定,三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系累犯,依法对三人均判处死刑。2012年三名罪犯被执行死刑,法律用最严厉的制裁告慰了受害者,也给了社会公众最坚定的交代。很多人至今想起这件事仍觉得心痛,汪茜茜是守护一方平安的民警,却在履行家庭责任的途中遭遇横祸,她临终前的哀求,是母亲对孩子最纯粹的牵挂,也是绝境里最无力的期盼。三名歹徒的恶行,不仅摧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更挑战了法律的底线与社会的公序良俗。我们总觉得恶性犯罪离日常很远,可这件事提醒着所有人,对于有前科的累犯,法律的从严惩处从来都不是多余。他们不会因为受害者的身份心生怜悯,不会因为家庭的牵挂放下屠刀,唯有彻底的法律制裁,才能杜绝他们继续危害社会。汪茜茜的遭遇让人心碎,她对孩子的牵挂更让人动容。正义虽然迟到,但从未缺席,三名歹徒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法律的威严,也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我们在缅怀这位因公遇害的民警时,更该看清人性的黑暗与法律的力量,任何漠视生命、践踏法律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最沉重的代价。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男子借嫖娼约卖淫女子后抢劫#2天连抢2人劫取1.5万元】2025年12月2
【#男子借嫖娼约卖淫女子后抢劫#2天连抢2人劫取1.5万元】2025年12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抢劫案公开审理。2025年7月16日,王某瞄准网络招嫖渠道,以“客人”身份发布暧昧邀约信息后,主动联系上女子盛某。两人在线上谈好了交易费用与见面地点后,王某便立刻赶往约定地点。到达现场后,王某没有按照此前约定的交易事宜行事,反而以“等候时间过长耽误事”“手头紧急需周转”等为由向盛某强行索要钱款,遭盛某拒绝。王某瞬间变脸,使用手臂勒住盛某颈部,并恶狠狠地放话:“不给钱就弄死你!”盛某被勒得喘不上气,吓得浑身发软,在暴力胁迫下只能妥协,通过扫码支付、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王某账户转入5000余元。尝到甜头的王某并未就此收手,次日故技重施,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商某1万元后迅速逃走。2025年9月,王某涉嫌抢劫案被移送至铁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0月28日,铁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当时我被贪念冲昏了头,又心存侥幸,不敢承认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我愿意尽全力弥补,我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最后陈述阶段,王某当庭忏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正义网、深圳新闻网)
18岁男子入室抢劫,被女子一耳光扇跑,获刑3年!法院:已构成抢劫罪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为劫财而实施暴力并当场索要财物,虽然因为害怕主动停止了继续抢劫,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抢劫中止,以涉嫌抢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深圳,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聊得还可以就约了要线下见面。女子喊男子到自
深圳,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聊得还可以就约了要线下见面。女子喊男子到自己家里来发生关系,女子又说发生关系要给钱的,俩人就开始谈这个费用问题,最后没有谈拢,男子转身就离开了。过了几天男子又折返,闯进门之后抢走了女子的手机、以及50块钱现金。女子立刻报警,男子也被抓住了。新闻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广东深圳中级法院。据报道称,男子却辩解,自己这次过来还是商讨留宿相关的事情的,准备在女子家里过夜。而女子则表示,他就是入室抢劫。相关部门最后是怎么判定的呢?男子李某,一直没有正规工作,经常的好吃懒做、成天游手好闲。因为自己无所事事,所以时常就会犯点小事,还因此有了犯罪记录。这一天,李某还是闲得无聊,于是他就准备上网打发时间,在社交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黄女士,两人聊得还不错。认识了之后,李某就想到男女之事,并且尝试问了一下黄女士,是否有意向发展一下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当时黄女士也没有表示赞同,但是李某又提出,可以给出金钱。黄女士表示,“给钱可以的,如果说给钱的话,则同意发生男女关系。”之后,黄女士就跟李某详细讨论了这件事,说可以来她的家里进行。然后,又告知了李某她的家庭住址。李某听了激动不已,就迅速前往黄女士的住处。李某来到黄女士家里之后,俩人在发生关系之前,就先针对这次交易进行谈判,但是谈来谈去,价格丝毫谈不拢。最后,李某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然而,离开之后没多久,李某心有不甘,又再次折返回来。他心想,“既然人没有到手,顺点东西回家也行啊。”到了家门口,看到黄女士家的大门没有锁好,于是就溜了进来。当时黄女士不在家,李某就准备偷盗黄女士的物品。当时,李某偷走了黄女士的一部手机、50块钱现金、一张产品卡,随后立即潜逃。回家之后,黄女士看到家里遭了小贼,则立刻拨打了110.办案人员过来之后,黄女士则表示,是李某入室抢劫,他还使用工具胁迫自己。但是后来李某则表示,自己进屋的时候,家里没有人,所以就蹲守在房间里。后来黄女士回来了,俩人很“友好的”继续商讨留宿的问题。面对两人前后说辞不一,工作人员则展开了调查。而顺着李某当天的行动轨迹,办案人员则调查到另外一件事:当时李某出门之后,又拐进了两家饭店,从人家前台偷走了8000多块钱。(这是后话,之后调查得知。)再回到黄女士这个案件。黄女士表示,自己所言非常属实。她再次详细交代了事件的真实情况:事发当天,黄女士出门办事,没有锁好门,李某悄悄潜进自己房间,蹲守在卧室内。等到黄女士回来,拿着一把工具相威胁,抢走了黄女士的手机、现金、产品体验卡等物品,之后李某自行离开。而针对黄女士这次的言论,李某也不再狡辩,供述的事实跟黄女士所描述的基本一致。根据审理之后判定,李某存在劫财的目的和行为,其行为属于入室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结合其他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本案释法:男子实施入室抢劫,盗窃手机跟现金,之后又进去两家饭店,偷走不少现金。男子的行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罚呢?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家庭生活、或者跟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如住宅实施抢劫,则构成入户抢劫,行为人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入户抢劫,法定量刑标准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还会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结合男子李某还在其他地点,如公共场所(两家饭店的前台)偷走财物,行为又构成了盗窃罪,则属于加重情节,会显著提高刑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内进行从重处罚。综合而言,男子李某多次作案,而且入室抢劫是大罪,综合定论,他的行为涉及两项非常恶劣的罪行:抢劫、盗窃。最后判定,男子会面临非常严厉的刑罚。看完本案,大家内心都作何感受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贾俊刚律师:伤害后当场取财咋定罪?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事出有因故意伤害他人后,又当场取得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时有发生,此类行为究竟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易生争议。两罪量刑差异悬殊,准确界定直接关乎罪责刑相适应。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贾俊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