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小伙救人按断6根肋骨收到谢谢#的话题,登上了热搜榜。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报道,去年底,江苏苏州一家小超市内,顾客张先生找老板娘结账,老板娘免了他的零头1元钱。就因为这1元钱,他们多说了两句话,前前后后三五秒钟,老板娘突然晕倒在地。
张先生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调度员隔空指导张先生实施胸外按压,连续按压600次后,老板娘仍未恢复呼吸,调度员又指导张先生穿插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急救人员赶到。经过抢救,老板娘转危为安。
这段争分夺秒的抢救中,老板娘六根肋骨被按断,但她的丈夫只觉得庆幸、感恩。
这个新闻故事很感人,首先是小超市老板娘给予张先生的“小恩惠”,换来两个人多聊两句,张先生才及时发现老板娘晕倒并施救。假如没有结账时的“小恩惠”,或许张先生结完账就走人,老板娘或将失去被抢救的机会。
其次,张先生及时拨打120,在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施救,特别是600连续按压,表明张先生为救人付出了艰辛,为急救人员赶到赢得了时间,也为被救者转危为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再者,即便被救者6根肋骨被按断,但其家人仍对张先生救人行为表达感恩,这说明懂得孰轻孰重。
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其中之一是生命健康的不确定性,比如小超市老板娘之前还好好的,不一会儿就晕倒了,这就是一种不确定性。
当不确定性或者危险情况发生了,抢救生命显然是第一位的,而在抢救生命过程中,按断肋骨并不意外。对此,无论是施救者,还是被抢救一方,都要清楚一个基本常识:生命高于一切,远比骨头更重要,因为按断的肋骨可以逐渐康复,但如果因为害怕按断骨头而不敢施救,那么损失的可能是鲜活的生命。
所以,施救者救人时不要有后顾之忧,被救一方也不要对施救者有任何责怪。
对此,我国《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律规定来撑腰,施救者可以大胆救人。当然,按照科学方法施救,才能实现救人目的。
另外,不管施救者救人效果如何,只要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各地都应该毫不犹豫将施救者评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如果你也曾参与抢救他人生命,或者你对这类行为有独到看法,可在本视频评论区留言讨论。
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博主。
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并访问本人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