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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 2 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却因此产生矛盾

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 2 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经出嫁,并且未分得一分财产,凭什么让

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 2 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经出嫁,并且未分得一分财产,凭什么让我们养老!” 法院判决让网友炸锅!

在镇江句容的一个小镇上,王老先生夫妇和三个女儿的家庭纠纷,近日成为当地热议的焦点。这场由赡养问题引发的诉讼,不仅撕开了家庭亲情的面纱,更让 “财产继承” 与 “赡养义务” 的边界问题,再次引发全网讨论。

王老先生夫妇年轻时勤劳肯干,经营着一家小生意,日子过得还算红火。他们育有三个女儿,在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下,老两口一直希望有个 “儿子” 传承家业,于是便将心思放在了二女儿身上。在二女儿成年后,老两口精心为她招了上门女婿,让她留在自己身边,而大女儿和三女儿则按当地习俗,早早出嫁到了邻村。

从那以后,老两口便将全部的偏爱都给了二女儿。他们把经营多年的生意毫无保留地交给二女儿夫妇打理,自己则退居幕后,主动承担起照料孙辈的责任 —— 接送孩子上学、洗衣做饭、操持家务,把二女儿的家庭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当是养了个儿子,以后养老全靠她了”,老两口常这样跟邻里念叨。

而对于出嫁的大女儿和三女儿,老两口的态度则截然不同。逢年过节女儿们回家探望,他们很少关心女儿的生活近况,更别说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多年来,家里的房产、存款、生意等所有财产,全归二女儿夫妇所有,大女儿和三女儿别说分财产,就连日常的关心都寥寥无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老两口挂在嘴边的话,也让两个女儿心里渐渐积满了委屈和隔阂,但想着自己已经成家,便一直默默忍受,没过多计较。

时光飞逝,几十年过去,王老先生夫妇渐渐老了,身体也越来越差。王老先生患上了脑梗、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每天都要服用大量药物,还需要定期去医院治疗;老伴的身体也不好,常年被风湿骨痛困扰。老两口每月仅靠 200 多元的养老金生活,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根本无力承担,生活的重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本以为一直偏爱的二女儿会主动承担起赡养责任,可二女儿夫妇接手生意后,日子虽过得富足,却在老两口生病后渐渐显露了推诿之意。“我们要照顾孩子,还要打理生意,实在抽不开身,要不你们问问大姐和三妹?” 二女儿的话,让老两口的心凉了半截。

走投无路之下,老两口只好硬着头皮给大女儿和三女儿打电话,商量赡养事宜。可电话那头,两个女儿的态度坚决而冷漠:“当年你们把所有财产都给了二妹,把她当儿子养,现在老了需要人照顾了,才想起我们也是女儿?财产谁继承,就谁负责养老,我们没分着一分钱,凭什么要赡养你们!”

被女儿们拒绝后,老两口又气又伤心,觉得自己含辛茹苦养大三个女儿,如今却落得无人赡养的境地。无奈之下,他们含着泪将三个女儿一同起诉到了句容市人民法院,要求三个女儿共同承担赡养责任,每月支付生活费,并分摊医疗费用。

法庭上,这场家庭纠纷的矛盾彻底爆发。二女儿表示,姐妹三人都是父母的孩子,都有赡养义务,应该平摊赡养费和医疗费;而大女儿和三女儿则满是委屈,当庭控诉父母的偏心:“从小到大,父母眼里只有二妹,什么好东西都给她,我们出嫁时没给一分嫁妆,家里的生意、房产也全给了她,现在让我们养老,这公平吗?” 她们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继承财产,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面对双方的争执,法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给出了明确的判决依据。

法官严肃地指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会因为子女的性别、是否出嫁、是否继承财产等因素而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用 “未分财产” 来对抗法定的赡养责任。

同时,法官也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二女儿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不仅得到了父母更多的照料,还完整继承了父母的生意和财产,在赡养责任上应承担更多份额。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二女儿每月需向王老先生夫妇各支付生活费 500 元,大女儿、三女儿每人每月向老两口各支付生活费 150 元;老两口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凭正规票据由二女儿承担 50%,大女儿、三女儿各承担 25%。

判决结果公布后,瞬间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

有的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赡养义务不能推脱:“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因为父母偏心就不履行!父母再怎么不对,也把你养大了,赡养是底线。”“大女儿和三女儿虽然委屈,但赡养父母是法定责任,不能用财产来交换,法院的判决很公正。”

有的网友同情两个出嫁女儿,觉得父母偏心在先:“换谁都会委屈吧!财产全给二女儿,养老却要三个女儿分摊,父母也太不公平了!”“父母偏心才是矛盾的根源,如果当初能一碗水端平,也不会闹到法庭上,老两口也是自食其果。”

有的网友吐槽二女儿 “得了好处不担责”:“二女儿继承了所有财产,就该多承担赡养责任,法院判她承担 50% 医疗费很合理!要是我是大女儿三女儿,心里也会不平衡。”

还有网友理性分析:“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父母的偏心确实伤感情。这个判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考虑了实际情况,算是比较公平的解决方案了。”

这起案件,让人唏嘘不已。赡养父母,本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使然,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可在这起纠纷中,却变成了一场 “财产与责任” 的博弈。

大女儿和三女儿因为父母的偏心,将 “未分财产” 作为拒绝赡养的理由,虽然情有可原,但于法无据;而王老先生夫妇晚年陷入赡养困境,根源也在于他们年轻时的偏心,没有做到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伤害了女儿们的感情,最终让亲情变得脆弱不堪。

它给所有家庭都敲响了警钟:父母对子女的爱,应该是公平、无私的,一碗水端平才能维系家庭的和谐;而作为子女,无论父母是否公平,赡养义务都不能免除,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做人的底线。

亲情不是一场可以用财产衡量的交易,家庭也不是充满算计的战场。希望所有父母都能摒弃偏爱,用公平的爱滋养子女;也希望所有子女都能铭记养育之恩,在父母年老时,用真心的陪伴和照料,回报他们的付出。

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