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企业资质
• 申请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税务登记证明,名称中需包含“鉴证”“评估”等相关字样,经营范围明确包含价格鉴证评估及相关业务。
• 申请企业及持证人员需为中国价格协会或省级行业协会会员,并定期缴纳会费。
2. 人员要求
• 配备至少8名持有价格鉴证师或评估师资格认证的评估人员(包含股东),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股东须持证。
• 价格鉴证评估人员需在申请企业有社保缴纳记录,新注册公司需至少1个月社保记录,老公司需至少6个月社保记录。
3. 设施要求
• 拥有满足评估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能够顺利开展各类评估任务。
4. 管理要求
•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
办理材料
1. 基础材料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表、单位和人员会员登记表。
2. 人员材料
• 价格鉴证师或评估师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价格评估人员情况汇总表、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 所有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至少需要1个月的社保证明)。
3. 财务材料
•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年报等财务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 名称核准与工商注册
• 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 人员招聘与社保缴纳
• 招聘或培养具备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的评估人员,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3. 材料准备与提交
•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证明材料、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劳动合同等,并提交给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或相关初审机关。
4. 初步审核与全面审查
• 价格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要求后,正式受理申请。
• 组织专家团队对申请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内容包括资质、人员、设施、管理等多个方面。
5. 公示与发证
• 审查通过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拟认定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满无异议,价格主管部门正式颁发《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机构正式获得合法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