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桐鼓岭林地权属争议背后
回溯至2014年,楚江乡政府将镇有园艺场发包给州隆瑰谷居园有限公司经营的地名为桐鼓岭的88亩林地,其中包含东南面花塘乡东村(蓬水头自然村)的9亩坟地。该9亩坟地在土地改革时已被临武县人民政府向东村颁发了5106号林权证,明确其所有人为东村(蓬水头自然村)。然而,在2010年集体林权改革时,承包人隆大公司在变更林权登记时,未经互认,径直将应属蓬水头村的9亩林地登记在公司名下,由此双方就林权归属产生争议,并多次向政府寻求处理,但均未果。
2019年1月17日,临武县林业局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花塘乡逢水头村在桐鼓岭确有9亩林(坟)地属实。然而,仅仅过了三个月,同年4月25日,临武县林业局突然又确认蓬水头村在桐鼓岭仅有0.9亩林(坟)地。我们6人被捕前10多天,林业局出证明说我们村是0.9亩这都是县政法委书记,黄朱超一手策划的。这一前后矛盾的行为引发广泛质疑,被认为严重违法。
追溯整个事件流程,2010年楚江镇人民政府为楚江园艺场,地点桐鼓岭(冒岭黄家冲),持1982年临武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临山林证字第163号)编号N0.006464集体山林所有证,向临武县人民政府申请换发新版林权证。临武县林业局2010年负责楚江镇林地林权登记换证工作人员依据上述证书为楚江乡园艺场换了新版林权证。2015年楚江乡园艺场林地流转给郴州市隆大玫瑰谷庄园有限公司,临武县林改办为该公司办理了林地使用林权证,证号(临林证字【2015】第B431001038361号)。
值得注意的是,临武县人民政府林改办在2010年为楚江乡园艺场换发新版林权证及2015年为郴州市隆大玫瑰谷庄园有限公司办理林地使用林权证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楚江乡申请办证人员以及蓬水头村负责人均忽视了蓬水头村在桐鼓岭(冒岭黄家冲)楚江乡园艺场林区范围内有登记面积9亩坟地的事实。根据湖南省临武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第二联(县存)(云土证字第5106号),花塘乡东村村委会蓬水头村在桐鼓岭楚江园艺场林权范围内确实有登记面积9亩坟地,此地属于蓬水头村,且有700多年的历史。
2014年冬,赵仁顺承包园艺场后,用挖机毁掉蓬水头村祖坟几十座。当时双方面对面,因临近春节,双方领导决定暂不处理,待节后再议。然而,赵仁顺并未遵守约定,于2015年在争议地区种上了桂花树。从2014年至2017年,蓬水头村村民多次向乡政府寻求解决无果,期间乡政府政法书记表示既然有理,不妨慢慢来。案件于2017年转入林业局,但直至2019年,历经数十次请求,仍未能妥善解决。
面对长期拖延,2019年,蓬水头村村民情绪高涨,数十位村民前往砍伐了赵仁顺种植的桂花树约100多棵。之后,包括几位村干部在内的共六人被捕并判刑,赔偿金额高达77000元。而赵仁顺因破坏蓬水头村祖坟的行为却未受任何处罚。
此事件中,关键人物黄朱超临武县政法委书记,与赵仁顺关系密切。此类问题被刻意搁置,直到2024年黄朱超涉嫌违法被抓,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对于这一案件,社会各界纷纷提出疑问:为何原本属于民事的土地纠纷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为何临武县林业局会作出前后矛盾的认定?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当前社会中,权力、金钱、利益交织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确保公正公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蓬水头村的村民们为了子孙后代的权益,坚持维权之路,他们的行动提醒我们,维护正义需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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