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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巨款引争议!“老婆”该还钱,还是他该认栽?

2023年10月,在上海,一位44岁的已婚男子王某在健身房里认识了24岁来自四川的黄某,两人都清楚对方已经结婚,却仍然发

2023年10月,在上海,一位44岁的已婚男子王某在健身房里认识了24岁来自四川的黄某,两人都清楚对方已经结婚,却仍然发展出亲密关系,王某为黄某租了房子,买了包和鞋,还经常通过微信给她发红包,总共花费超过35万元,王某没有在黄某那里过夜,但他们在微信上互相称呼“老公”,这种亲密的叫法后来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2025年3月,王某的妻子魏某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她退还钱款,法院最终认定35万元属于无效赠与,应当归还,不是因为出轨行为违法,而是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未经妻子同意就擅自使用,还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黄某年纪较轻,收到这么多钱,又没有工作证明,也没有证据显示她和王某之间存在正当经济往来,法院认为她不可能不知道对方已婚,因此不予保护。

黄某没有出庭,也没有解释自己收钱的原因,有人觉得她有心机,但案子表明她没有主动要钱,更像是被动接受的一方,可能真的以为这是感情上的投资,王某倒是很干脆,在法庭上全都承认了,连辩解都没有做,他一边给情人花钱,一边回家当好丈夫,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他那句“我同意老婆的说法”,其实是想让别人替他承担责任。

这个案子让人思考婚姻里怎么管钱,平时夫妻送小礼物、发红包没人过问,一到几十万法院就介入,它划出界限说情感消费不能没有限度,另外微信里的“老公”称呼也被法院当成证据,现在聊天记录真的可以决定官司的输赢。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很多,2024年杭州一名男子为情人购买房产,法院最终撤销了这笔交易,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两人没有共同居住,纯粹依靠转账维持关系,法律越来越明确,即便没有同居,只要存在大额金钱往来并且违背公序良俗,相关行为同样无效,黄某虽然没有主动索取钱财,但接受了转账,被认定为并非出于善意,这意味着法律不支持她通过感情关系获取利益。

判决是2025年7月29日下的,黄某要在十天内退还钱款,还要承担八千多元的诉讼费,王某没有被处罚,但王某的妻子拿回钱款,也算挽回了损失,这件事表面看是男女感情纠纷,其实涉及婚姻制度、女性在经济上的地位、数字时代证据的有效性,大家读完不要急着批评哪一方,先想想自己如果处在那个位置会怎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