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东莞观音山争议再起:20余年供电困境急待省政府解决

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高压线路违法毁林建设、20余年供电不足只能靠发电机维持、增容申请数十次被拒……近期,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

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高压线路违法毁林建设、20余年供电不足只能靠发电机维持、增容申请数十次被拒……

近期,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东莞观音山”)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下简称“东莞供电局”)的争议,随着一份《处理意见书》的出台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2025年8月,东莞观音山运营方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观音山公司”)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东莞供电局“乱架高压线”“二十多年长期不给公园供电”等问题。随后,东莞供电局于8月11日出具《处理意见书》,明确表示上述情况“不属实”。但这一结论却遭到东莞观音山公司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驳,东莞观音山公司不仅拿出卫星航拍图、供电合同、专家论证书、法院裁判文书等证据,直指《处理意见书》与事实、法律严重不符,更揭露了公园20余年来在供电与生态保护上遭遇的双重困境。

今天,我们将通过实地走访核实,还原这场争议背后的核心矛盾。

核心争议一:高压线建设时间“罗生门”,卫星图与供电局说法相悖

“他们说线路建在我们承包公园之前,但航拍图清清楚楚显示,2009年之后才有这4条线!”提及东莞供电局《处理意见书》中的结论,东莞观音山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两组关键证据——2005年与2009年的观音山公园区域卫星航拍图。

在2005年的航拍图上,记者看到,东莞观音山公园核心区域植被茂密,并无高压线路痕迹;而2009年的航拍图中,4条高压线路如同“银色丝带”横亘在公园山林间,塔基位置清晰可辨。“我们1999年就承包了这片近一万亩的区域,2005年正式升格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要是线路早于1999年,2005年的航拍图怎么会没有?”该负责人质疑道。

另外:国有工程建设均会有规划图、批准时间、批准内容、施工图、批准及内容,相关部门批准内容及时间,工程完工后,还需有相关部门验收的相关文件等等,如供电部门心里无鬼,可随时公开这些相关资料,并可追究观音山公园的诬告责任,可惜供电部门并不敢这样做,这就叫不打自招。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东莞观音山公园的“国家级身份”具有明确法律依据——2005年12月,原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其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成为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开展建设活动,需符合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森林法》要求,征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必须征得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报国家林业、国土资源和环保等部门审批。

东莞观音山公司方面表示,东莞供电局在架设这4条高压线路时,既未与公司沟通,也未出示相关审批文件,“我们多次向其索要国家林业、国土、环保部门的批复,至今没有收到一份。”各相关部门也答复公园:未批准这些线路经过东莞观音山公园范围内。东莞观音山公司一名管理人员向记者透露,更关键的是,2013年广东省林业局曾就东莞观音山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向东莞供电局上级的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出具一份《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涉案电力线路属重新架设,需新征占用林地,需征得东莞观音山公园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这份复函相当于官方确认了该线路是新增建设,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但供电局还是没有按规定走审批流程。”该管理人员强调。

针对这一争议,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从《处理意见书》中可以看出,其回复结论是“经核查得出的客观结果”,“线路建设符合民生需求与公共利益,不构成侵权”。

然而,关于“公共利益”的说法,在东莞观音山公司和公众看来并不成立。“保护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难道不是公共利益?国家的法律规定供电部门就可以不遵守?央企就可以乱来?”东莞观音山公司一各管理人员带着记者来到高压线路附近,记者看到,部分塔基建设处的山体被开挖,周边林木有明显砍伐过后重新生长的痕迹,原本连贯的林地出现“断点”,占地面积总计有近百亩。“这些破坏是不可逆的,而且线路就从游客唯一的步行道上方穿越而过,万一发生漏电,后果不堪设想,而供电部门居然敢施工并运行。”该管理人员担忧地说。

记者还注意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民申4236号《民事裁定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19民终2608号《民事判决书》等裁判文书中,虽未直接认定供电局线路建设违法,但也未否定东莞观音山公司提出的“审批缺失”等问题。法律界人士指出,行政机关以“公共利益”为由开展建设,仍需遵守法定程序,“程序违法本身就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不能用目的正当性掩盖手段违法性”,而央企南方电网及下属公司等机构更不应该带头违法。

核心争议二:630KVA(千伏安)撑不起 657公顷公园,20年80%的服务区域靠发电机供电

如果说高压线争议关乎生态,影响几千亩森林的安全和完整,那么供电不足则直接影响东莞观音山公园的生存与发展,也让社会各届认清了东莞营商环境的真实面目。

在东莞观音山公园内会展中心与慈云阁的两处配电房内,公园负责人指着变压器告诉记者,整个公园经营面积657.18公顷,目前仅靠这两台设备供电,且供电能力严重不足。

据了解,东莞观音山公园会展中心与慈云阁的两台变压器分别建于2003年和2009年,单台容量均为315KVA,合计总容量630KVA。受限于此,当前电力仅能覆盖公园山脚20%的区域,剩余80%的服务区域,十几年来一直依赖发电机维持供电。

更特殊的是,这两台变压器的用户户头登记在“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名下,但当初的全部建设资金,均由东莞观音山公司全额承担,公园多次要求户头登记在公园名下,而镇政府则置之不理。

“夏天游客多的时候,空调一开就跳闸,只能限电;山顶的森林防火监控,因为供电不稳经常断联,我们每天都要派专人去检查发电机。”该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园每年用于发电机燃油、维修的费用超过200万元,“这些钱本可以投入到生态保护或游客服务上,现在全成了‘冤枉钱,’而这种情况是市镇政府和市供电局有意造成的”。

记者查阅双方2009 年签订的《供电合同》发现,其中明确约定 “用电地域范围为樟木头石新社区观音山森林公园,用电性质为永久性”。按照合同逻辑,东莞供电局应保障整个公园的供电需求。但为何实际供电仅能覆盖20%?

“我们申请了几十次增容,每次都被拒。”东莞观音山公司一名管理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叠厚厚的申请材料,最早的可追溯到2005年。据其回忆,东莞供电局拒绝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观音山不是产权人,办理用电需社区盖章同意”;二是“会展中心(报装区域)属于违章建筑,需镇政府审批后,由樟木头镇政府办理申报”。

对于“非产权人”的说法,记者咨询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该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东莞观音山公司作为公园承包方,依法享有用益物权,“有权使用公园土地开展经营,且电力设施由其投资建设,完全具备申请增容的主体资格,社区盖章不应成为前置条件”,而供电部门做为独家垄断企业,有法定的义务为所有需用电方服务。

而关于 “会展中心(报装区域)是违章建筑”的理由,东莞观音山公司则认为“责任不在我方”。“我们多次向石新社区要土地红线图和林权证,用于办理规划审批,但石新社区一直故意不给,导致手续办不下来。”该负责人表示,会展中心是公园的核心游客服务设施,已运营二十余年,服务过数千万游客,“如果是违章建筑,为何政府部门之前不制止?现在却成了拒绝供电的理由,而在2005年后在公园内非法建设的近七十幢工厂、别墅、洋房、农家乐,当地政府因有个别领导在其中有见不得光的利益,不但平安无事,反而由供电局专门拉专线给予供电保障”。

2025年8月,在东莞观音山公司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后,东莞供电局终于受理了增容申请。但好景不长,樟木头镇政府提出非份要求:东莞观音山公司需与镇政府签署一份供电协议书,其中包含“放弃部分林地使用权”“不得再就高压线问题提异议”等条款,否则增容审批无法推进。而这个荒唐、违法、违规的要求出自樟木头镇政府,就足以证明了东莞官场的违法惯性,理应引起省政府的重视并积极进行彻底的整顿。

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及任何机构不得替代供电部门签订供电协议,而樟木头镇政府多此一举,其用心用意可见一斑。

东莞市营商环境的不堪,省政府管不了东莞市政府、南方电网及下属机构的胡作非为,通过东莞观音山公园的供电问题可见一斑。而随后,公园给镇政府复函:

“这是典型的‘捆绑胁迫’,我们肯定不能签。”东莞观音山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于9月6日再次向东莞供电局提交申请,请求“理顺用电主体身份,办理独立开户”,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明确答复。

针对供电争议,东莞供电局在《处理意见书》中称“长期不给公园供电情况不属实”,理由是“已按合同提供基础供电”。但记者调查发现,“基础供电”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按照公园现有规模,各种日常设施的用电需求,加起来就超过2000KVA,630KVA的容量远不能满足。

“《电力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不得拒绝用户合理的用电申请,他们这是明显的违约违法。”东莞观音山公司负责人员强调。

争议背后:民营公园的生存困境,生态保护与公共服务如何平衡?

采访中,记者发现,东莞观音山公园与东莞供电局的争议,并非单纯的企业与供电单位纠纷,而是2003年始,当时的市政法委书记欲霸占公园,给其巫师师父设立邪坛,被公园拒绝后,后又给市委书记刘志庚献计,鼓动刘氏家族抢夺公园进而毁林五千亩进行房地产开发,随后全市相关的党政机关齐动员,疯狂抢夺东莞观音山公园,流毒至今还在横行,这是东莞官场的耻辱,更折射出东莞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在发展中面临的普遍困境——生态保护责任与企业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公共服务如何依法?民营企业发展如何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观音山公园自1999年由观音山公司承包运营以来,累计投入超10亿元用于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覆盖率从最初的60% 提升至如今的92%,先后获得“中国十佳休闲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称号,年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为当地生态保护与文旅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承担着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保护责任,却最连基本的供电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在全国都极其罕见,东莞的营商环境太差了。”东莞观音山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20余年来,公司不仅要应对供电不足的问题,还要每天应对当地个别官员和部门的非法侵害,“这让我们感觉很迷茫,东莞的反腐工作是否真正有效?为什么东莞的贪官至今都目无法纪,不知道东莞的民企还能坚持多久”。

对于此次争议,不少关注民营经济发展的专家表示,东莞当地政府和供电局作为公共服务企业,应正视观音山公司的合理诉求,“不能用行政权力变相压制民营企业,更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忽视生态保护”,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体现了广东依法治省的不足,更体现了省政府在某些方面的软弱无力。专家建议,广东省政府应成立第三方调查组,对经过公园的高压线建设时间、审批流程及供电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既保障公共服务需求,也维护民营企业与国家级生态资源的合法权益,更彰显省政府的有为。”

这是2025年11月2日的媒体报道,不知读者看后,有何想法?会不会恶心?

截至发稿,中央巡视组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东莞市政府和樟木头镇政府也假装是局外人,东莞供电局也未就东莞观音山公司的异议重新出具审查意见,更没有增加或改善供电。东莞观音山公园的供电与生态困境何时能解决?《处理意见书》中的结论是否会被纠正?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而这等局面,对广东省,特别是东莞市的营商环境是最真实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