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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前总统尹锡悦获刑5年,李在明能否借法院翻盘?

2026年1月1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判前总统尹锡悦有期徒刑5年。消息一出,政界哗然。检方原本要求10年刑期,而仅

2026年1月1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判前总统尹锡悦有期徒刑5年。消息一出,政界哗然。检方原本要求10年刑期,而仅获5年,令不少观察者感到失望甚至愤怒。三天前,同一法院的特别检察组还在另一案中请求对尹锡悦判处死刑,法院却用实际行动画下了一道模糊的分界线。

韩国司法体系的决定背后,其实是一场权力的试探。尹锡悦此番被判定的三项罪名,都围绕着2024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展开,包括阻挠逮捕、侵害国务委员审议权和伪造戒严文件。这些指控被法院认定为“同一动机下的连续行为”,按照“限制加重原则”,最终量刑不能简单叠加。再加上初犯、未致人员伤亡、非暴力等情节,5年成了技术层面上的极限。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法律的理性裁决,但其中潜藏的,是留给未来更严重案件的空间。尹锡悦还身陷8起刑事诉讼,1月的判决只是外围案件,2月19日的内乱罪才是真正的关键。如果当下就重判,未来数罪并罚反而可能造成处罚失衡;而一旦刑期过重,二审或者大法院也很可能以量刑适当为由发回重审。类似情形在其它国家并非罕见。比如2017年,巴西前总统卢拉因腐败案被判9年半监禁,但持续上诉和多轮法律攻防,最终实际服刑时间远低于预期。又如南非前总统祖马,屡次身陷贪腐调查,几经波折,最终刑期大幅缩水,激化了社会对司法独立性的争议。

与之相对的是,法院对尹锡悦的死刑求刑,本质上更像一种定性而非真要执行。韩国自1996年以来未再执行死刑,即便法院真判死刑,二审大概率改判无期,最终多半特赦出狱。全斗焕案就是例证:一审死刑,二审无期,几年后获释。死刑的提出,更多是传递对宪政秩序的警告信号,为后续相关案件设下法律基准。但这种震慑也有副作用,一旦法院未采纳,甚至明显减刑,只会让外界疑虑“再大的罪也能打折”,削弱司法威信。

李在明希望借司法途径对尹锡悦彻底清算,不仅是法律意义,更是政治上的胜负。可现实是,司法系统自有其节奏,不可能完全配合任何政治派别的期待。法院既要兼顾民意,又力图保持中立,还要避免沦为政治博弈的工具。正因如此,保守派始终没有与尹锡悦彻底切割,只要没有“不可逆转”的重刑判决,亲尹势力依然有生存空间。

韩国并非唯一一个在政权更迭后清算前任的国家。秘鲁前总统藤森、乌克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都曾在权力变动后遭遇刑事追诉,但结果或因特赦、或因政治风向变化,往往难以一锤定音。反观1990年代末美国的“水门事件”后,尼克松虽辞职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制度性宽容反倒缓和了社会裂痕。

韩国现代政治史已经多次上演“前总统入狱-特赦-复出”的循环。朴槿惠、李明博均因贪腐入狱,后来又被特赦。尹锡悦只要保守派有机会重新执政,依旧可能东山再起。因此,李在明真正的挑战,不在于尹锡悦是否被判刑,而在于自己能否稳住执政优势。如果政权轮替,现有所有司法努力都可能被推翻。

更深层的问题,是韩国难以摆脱“胜者全拿、败者入狱”的政治宿命。这种你死我活的对抗,已成为一种制度性困境。想要破解,单靠重判某一位前总统显然无法解决。只有超越个人恩怨,推动制度改革,将总统权力关进笼子,才能缓解恶性循环。可在社会高度撕裂的现实下,连最基本的共识都难以达成。倘若只把目光锁定在个人清算,最终不过是历史的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