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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数值全解析

GB 28480-2012中有害元素限量的具体数值根据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饰品中有害

GB 28480-2012中有害元素限量的具体数值

根据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饰品中有害元素限量的具体数值如下:

●镍:

○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使用的制品,其镍释放量应小于0.2μg/(cm²·week)。

○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等,其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应小于0.5μg/(cm²·week)。

○上述与皮肤长期接触且表面有镀层的制品,其镀层应保证在正常使用的两年内,镍释放量小于0.5μg/(cm²·week)。

●其他有害元素:

○采用金属材料制成的饰品或饰品部件,砷、铬(六价)、汞、铅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1000mg/kg,镉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100mg/kg。

○儿童首饰中铅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300mg/kg,其他有害元素的总含量应符合上述要求。同时,儿童首饰中锑、砷、钡等有害元素的溶出量也有严格限制,锑应小于或等于60mg/kg,砷应小于或等于25mg/kg,钡应小于或等于1000mg/kg,镉应小于或等于75mg/kg,铬应小于或等于60mg/kg,汞应小于或等于60mg/kg,硒应小于或等于5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