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创板上市公司清越科技688496,2025年11月1日(周六)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清越科技,全称是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0日,2022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通过IPO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7.35亿元。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中小尺寸显示终端产品,属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实际控制人是高裕弟,清越科技与实控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但是,在完成上市之后的第二年,清越科技的业绩就变成了亏损。
2022年—2024年这三年,清越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44亿元、6.61亿元、7.53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3亿元、-1.33亿元、-0.78亿元。

(以上摘自清越科技2024年年报)
今年10月29日,清越科技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76亿元,同比下降13.64%;归母净利润为-4335.34万元,同比增长11.3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922.57万元,同比增长9.78%;基本每股收益-0.10元。
今年8月2日,清越科技披露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经查,清越科技存在三项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3年,公司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三季度,公司新增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公司才对此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调减1366.76万元。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枣庄宏远公司系公司实控人高裕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2023年5月至6 月,公司与枣庄宏远签订了《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工程款363 万元。该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针对本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投资者提出疑问:1.清越科技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是不是就是8月份警示函所指2023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错误这个问题? 2.清越科技被证监会立案,但股票没有被ST、*ST,是不是就说明这只股票没有退市风险?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则,对清越科技立案调查作出如下分析:
第一,根据《证券法》及证监会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清越科技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这说明本次升级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层级的违规事项,可能主要不是2023年三季报存在问题。自2022年年底上市以来发布的年报、半年报都可能属于涉嫌违规的范围,具体事项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
第二,清越科技股票以后会不会被ST或者*ST?立案调查本身不直接导致ST,立案调查的结论可能会引发上市公司被ST、*ST。比如,假如调查结果认定,清越科技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但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那么在公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公司股票就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成为ST股。再比如,假如调查结果认定,清越科技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等重要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达到一定金额并且比重较大,或者有连续几年造假的,那么就会触发强制退市风险,成*ST股。

(以上来自于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2.2.1款:重大违法强制情形)
概言之,清越科技会不会成ST、*ST股,也要等立案调查的结果落地。投资者在一家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后,不能仅仅看没有披星带帽,就以为投资挺安全的。
而在股价反应上,被立案调查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11月3日,周一),清越科技跌20%;11月4日又下跌了10%。
从股民索赔的角度,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暂定: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清越科技股票,且在2025年10月31日晚间收盘时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后续待证监会调查结论落地,索赔条件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清越科技的股票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10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部分深大通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2.部分世纪星源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3.部分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民事调解书;
4.中某股份投资者收到民事调解书;
5.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收到民事调解书;
6.部分华鼎股份投资者领到调解款;
7.部分中毅达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书;
8.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领到赔付款;
9.部分劲嘉股份投资者领到和解款;
10.部分长某科技投资者收到和解款;
11.某某通投资者收到和解款;
12.航天通信投资者收到赔偿款;
13.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收到和解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10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5.10.16,投资者诉暴风集团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 2025.10.23,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3.2025.10.23,代表金刚光伏索赔投资案参加债权人会议;
4.2025.10.23,投资者诉东方网力案一审开庭(成渝金融法院);
5.2025.10.29,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6.2025.10.30,凯迪生态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7.2025.11.5,投资者诉利源精制证券虚假陈述案二审开庭(吉林高院);
8.2025.11.11,海越能源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绍兴中院);
9.2025.11.17,代表华仪电气索赔投资案参加债权人会议;
10.2025.11.19,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1.2025.11.19,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12.2025.11.24,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3.2025.12.18,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5年10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东方通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投资者诉金力泰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3.投资者诉康得新案,参加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苏州中院);
4.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法院已受理(珠海中院);
5.投资者诉思创医惠案,已提交起诉(温州中院);
6.投资者诉高鸿股份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7.投资者诉卓朗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天津一中院);
8.投资者诉香雪制药案,已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9.投资者诉普利制药案,已提交起诉(海口中院);
10.投资者诉广东明珠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11.投资者诉紫鑫药业案,已提交起诉(长春中院);
12.投资者诉长江健康案,已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13.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南宁中院);
14.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强制执行申请已提交(辽源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