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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卖菜挣了21块却被罚11万元

最近,河南洛阳的"西工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例。在洛阳市西工区,一名三轮车卖菜的老爷爷因为销售不合格的蔬菜而被罚款11万元。

最近,河南洛阳的"西工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例。在洛阳市西工区,一名三轮车卖菜的老爷爷因为销售不合格的蔬菜而被罚款11万元。他卖菜只赚了21.05元,却要支付如此高额的罚款。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最终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据"西工法院"的消息,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的一个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了一批姜、菠菜和青椒进行销售。这批菜品经过行政机关的抽检,发现农残超标,总销售额为198.4元,获利21.05元。行政机关对他的蔬菜摊处以了55,000元的罚款,并加处了另外55,000元的行政处罚。之后,行政机关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工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卖的姜、菠菜和青椒经检验不合格,但他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且,姜某的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行政机关在处理此案时没有考虑到姜某是第一次违法,没有主观故意,并且他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对姜某而言,处罚过重,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明显不合适。

在此过程中,西工法院多次借助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此案生效后,西工法院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就相关行政机关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公正文明人性化执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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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九月
2023-07-01 03:17
为啥不抢呢……[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