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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出台新法律!设立3亿专项基金,原始天然林采伐将被终结?

近期,澳大利亚议会通过1999年《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EPBC法案)的里程碑式修订,系该法自2000年生效以来

近期,澳大利亚议会通过1999年《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EPBC法案)的里程碑式修订,系该法自2000年生效以来首次全面更新,并被视为森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进展。

阿尔巴尼斯政府与绿党达成的协议,为森林生态及整体环境治理确立六项突破性制度安排:

取消豁免:原始天然林采伐首次被纳入《EPBC法案》完整审查框架,任何破坏濒危物种栖息地的行为将面临强制执法。

产业转型基金:设立3亿澳元专项基金,支持林区企业退出天然林采伐,转向人工林及高附加值木材加工,实现就业与供应链同步转轨。

农业清伐红线:禁止铲除15年以上再生林;在大堡礁流域,水道缓冲带内的森林与灌丛一律不得推平,强化面源污染与生物多样性双重管控。

化石能源审批回拨:煤炭、天然气项目取消“一站式”快速通道,州政府不再代联邦行使环评审批权,所有高碳项目须接受联邦全流程评估。

水资源触发权上收:基于《水资源触发条款》的否决权完全保留在联邦环境部长手中,不再下放各州,确保跨流域影响由单一权威统一裁决。

国家环境标准升级:删除原有模糊条款,量化濒危栖息地指标,限制部长自由裁量;对最濒危物种实施“零净损失”抵消,并附加不可逆向的永久性保护义务。

行业人士表示,尽管原始天然林采伐被纳入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国家环境标准,理论上已为生态敏感区划设不可逾越的红线,外界一度将此视为澳原始天然林伐木时代的“终章”。然而,新标准细则及执行、监督机制尚未公布,乐观宣示显然为时尚早。

据悉,联邦环境部长默里·瓦特(Murray Watt)已向包括塔斯马尼亚州在内的林业行业明确,原始天然林采伐短期内维持现状。瓦特在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霍巴特电台采访时强调,改革将日常采伐审批权继续留予各州,但联邦将强化事后监督与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