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我违建被拆,楼下占80平公区却没事?
仅收到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家违建就被街道办强行拆除,母亲阻拦时还被带离现场;而投诉自己的楼下住户,违规扩建庭院占用近80平方米公共区域,更私自将大门开在小区仿古建筑外侧的公共空间,周女士投诉两个多月却毫无下文。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亲亲家园一期锁澜坊业主周女士遭遇的这桩“拆违差异”尚未解决,2025年9月10日,街道办又试图对其进行二次拆违,虽因周女士反抗与工人拒绝配合未能成功,却扬言次日将继续上门,这让她质疑余杭区良渚街道办在违建整治中存在明显“双重标准”。

(2025.09.10下午,街道办人员试图进行二次拆违,周女士提供)
据周女士介绍,其所在小区违建现象普遍,多数住户均有类似情况。今年她看到隔壁邻居购房后实施违建,便参照对自家房屋进行了部分改造。然而,楼下住户在她家装建完工后,以“屋顶违建存在安全隐患”投诉。周女士称,自家违建改造已通过安全测算,无安全问题;且楼下住户自身也有大量已完工违建,占用不少公共区域,还把大门开在了小区仿古建筑的外侧,直接占用公共区域,却在她施工期间未提异议,完工后才投诉。

(楼下邻居违建大门,周女士提供)
随后,杭州市余杭区地方良渚街道办介入。据悉,因投诉方曾任职消防领域、现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向街道办施压要求拆违。街道办仅于2025年6月27日向周女士出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载明其行为涉嫌违法),未提供行政处罚书、强拆执行书等完备文书,便在未经周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带施工人员进入其房屋区域,搭支架从屋顶拆违。拆除时,周女士及家人被拦在室外,其母亲上前劝阻还被带至马路边,最终违建被强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周女士提供)

(母亲上前劝阻被带至马路边,周女士提供)
周女士家屋顶违建拆除后,房屋下层仍有部分未完工项目,但街道办搭建的拆除支架始终未拆。街道办还要求周女士与楼下投诉住户协商,否则将继续拆除剩余违建。周女士表示,目前与楼下住户无法协商,且对方存在明显违建——违规扩建庭院近80平方米公共区域、另开房门等,但这些问题始终未被街道办处理。

(街道办搭建的拆除支架,周女士提供)
更让她焦虑的是,2025年9月10日下午,街道办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意图搭建支架进行二次拆违。“我们人在屋里,明确不配合,还跟工人沟通了,工人说这种缺德事不愿干,我不让搭他们就走了”,周女士说,尽管现场工人拒绝配合,但负责人仍坚持要求强行施工,最终因工人不愿执行才暂时撤离,“他们还放话说明天还要来拆,第一次强拆程序不全我没追究,现在又要二次拆,楼下的违建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这太过分了”。

(街道办搭建的拆除支架,周女士提供)
周女士进一步说明,小区超70%住户存在与她家剩余违建类似情况。她刚购房不久,因见邻居违建未受干预才参照改造,且已拆违建在小区几乎没有。更让她不满的是,她投诉楼下住户违建已两个多月,街道办无任何回应;而自己却在缺乏完整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遭强拆,这种“区别对待”难以接受。
此次事件核心争议集中在两点:一是公平性,小区违建普遍,街道办仅强拆周女士家,却不处理投诉方违建,违背“执法一视同仁”原则;二是程序合法性,按违建拆除规范,执法部门应先出具行政处罚书要求业主自行拆除,逾期未拆才可依法强拆,而街道办仅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就强拆,存在程序瑕疵。
周女士提出三项诉求:一是要求街道办立即拆除房屋外剩余支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希望街道办对小区违建一视同仁,依法处理楼下住户违建,杜绝选择性执法;三是要求街道办就程序不全的强拆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保障其合法权益。
违建整治本是维护小区秩序、保障居住安全的必要工作,但若执法中出现“双重标准”“程序缺失”,不仅损害业主权益,还会削弱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在此呼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正视问题,尽快核查并全面排查小区违建,依法处理;同时公开执法流程与依据,给出公平透明的结果,让整治工作经得起法律与公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