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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型备案现状、适用范围及判定标准

#大模型备案##算法备案##大模型登记#政策背景与监管框架自2023年起,我国逐步构建起全球首个覆盖生成式人工智能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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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监管框架

自2023年起,我国逐步构建起全球首个覆盖生成式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15日实施)为核心,辅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上位法及配套规范,形成了“政策规范—技术防御—备案准入”三位一体的治理机制。

2024年2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于2025年4月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GB/T 45654-2025》,标志着生成式AI的安全合规要求已进入标准化阶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为主导机构,联合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统筹中央与地方两级监管,对具备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大模型服务实施强制备案。

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748款大模型完成备案,其中北京市以209款居首,占总量27.9%,形成“单城百模”的集聚效应。上海、广东、浙江等地亦积极跟进,推动区域AI产业生态建设。

需办理『完整备案』的场景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需按要求完成完整备案流程:

1. 自主研发大模型,或基于开源/第三方模型开展实质性微调开发(注意:仅通过API接口简单调用不属于此类);

2. 面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且服务具备舆论属性(如文本生成、舆情分析、内容创作等)或社会动员能力(如活动组织、群体号召、集体行动引导等);

3. 应用领域覆盖文创、教育、通用内容生成、办公协同等非敏感行业。

仅需『登记备案』的场景

符合以下情形,无需提交完整备案材料,仅需完成登记备案:

1. 直接通过API接口调用已完成备案的第三方大模型能力,未对模型进行任何二次开发或微调;

2. 服务聚焦医疗健康、金融、能源、公共安全等敏感行业(此类场景暂不支持完整备案,若强行提交完整备案申请将被驳回)。

关键区分与豁免

备案类型区分:大模型备案≠算法备案。前者针对生成式AI服务,后者覆盖个性化推荐、智能排序、精准营销等算法应用,多数AI企业需同步完成“双备案”,不可混淆或遗漏;

豁免场景:企业内部自用的生成式AI工具、纯科研目的且不涉及商业化的AI服务、不具备舆论属性及社会动员能力的小众工具(如特定行业的专用数据处理工具),可豁免备案。